因教育教學需要,泉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泉州師院附屬小學2012年擬直接考核招聘部分教師。根據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人事局《關于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機關補充工勤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泉人綜〔2007〕74號)及泉州市人事局《關于市直學校采取直接考核辦法招聘專任教師有關問題的通知》(泉人調[2007]32號)精神,發(fā)布如下招聘公告。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5、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要求。
6. 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對象要求
1、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畢業(yè)生(具有相應的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
2、2011、2012年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具有相應的學位、學位);
3.免費師范畢業(yè)生;
4.上述三類應聘者是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5.符合調動條件的在職在編公辦學校教師(男四十周歲,女三十五周歲);
三、招聘崗位:小學語文教師3名,小學數學教師2名,小學美術教師1名;
四、報名及初審
1.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者須用鋼筆填寫《泉州市直學校直接考核錄用教師報名登記表》(自行網上下載、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附件2)一式2份,并提供如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yè)生暫未發(fā)放的由所在學校提供可取得證書證明,辦理錄用手續(xù)時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錄用)、就業(yè)推薦表,在職教師應提供學科帶頭人培養(yǎng)對象、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培養(yǎng)對象或市級以上"教壇新秀"的證明和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
2.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12年5月10日-5月25日;
地點:泉州師院附屬小學內(地址:泉州市區(qū)二郎巷68號);
聯系電話:22753255、22755073.
報名初審合格者,由招聘學校通知參加面試考核。
五、考核的形式、內容和時間:
1.形式和內容:筆試(寫作)-上課(片斷教學)-問答等環(huán)節(jié)。各環(huán)節(jié)考核量化分比例分別是:筆試(寫作)40%、上課(片段教學)40%、問答20%。按3項量化相加作為個人考核總分。三個環(huán)節(jié)由學科考核組按要求考核,并邀校務監(jiān)督組成員及教師代表參與,全過程監(jiān)督。
考核總成績100分,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yè)知識和基本能力,考核總成績未達75分以上者不予錄用。
2.考核時間:由招聘學校另行通知。
六、確定體檢人選
1、考核成績達到75分以上人員,根據招聘崗位所需人數,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
2、按《福建省申報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及辦法》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應聘者的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招聘結果。
招聘結果在泉州市教育信息網(www.qzedu.cn)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八、簽訂聘用協(xié)議書
經公示無異議,由學校審核應聘者的綜治和計劃生育情況符合有關政策規(guī)定后,與應聘者簽訂聘用協(xié)議書,辦理相關錄用手續(xù),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附件:泉州市直學校直接考核錄用教師報名登記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