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青島市市南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簡章
根據國家、省和我市事業(yè)單位招聘有關規(guī)定以及關于印發(fā)《<青島市中小學聘用制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青人社發(fā)[2015]4號)文件要求,2017年青島市市南區(qū)教育系統(tǒng)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43人(詳見《2017年度青島市市南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在職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統(tǒng)一招聘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7日16: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8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實行網上統(tǒng)一報名,應聘人員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名資格。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報考人員初審通過后,要按規(guī)定時間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期間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其中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請于2017年1月20日09:00—11:30到市南區(qū)教體局(寧夏路286號A1樓1209房間)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xù)(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減免考務費時,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場辦理,可委托他人攜帶以上證明材料辦理。符合減免條件的人員,報名費將統(tǒng)一退回至其繳費銀行卡。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yè)協議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體檢前提供)等;2017年定向、委培畢業(yè)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等(均須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取得),其中,屬無業(yè)人員的需提交失業(yè)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yè)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體檢前提供)。
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一份。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筆試
筆試采用省統(tǒng)一招聘筆試試卷,科目為教育類。筆試考一科,不指定教材。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yè)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筆試時間:2017年3月19日14:00—16:30教育類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招聘8人及以上崗位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