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嘉興市屬部分公辦學校(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學校發(fā)展需要,經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嘉興市教育局所屬部分市屬公辦學校(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7名,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嘉興市生源<包括縣(市、區(qū))>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
2、嘉興市戶籍的在職教師和社會人員(戶籍以2017年2月15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3、對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報考人員不限戶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且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兩次二等及以上的校級年度獎學金。
(3)對享受國務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貼、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和獲得省特級教師、地市級名師、地市級學科教學帶頭人等榮譽稱號的人員。
(4)部分緊缺專業(yè)教師。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7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興教育事業(yè)。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聘者為在職教師或報考實習指導教師崗位的人員,學歷可放寬至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碩士研究生及報考職教類專業(yè)課、實習指導教師崗位和緊缺專業(yè)教師的,教師資格可適當放寬。
4、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17年2月15日前取得)。在職教師和社會人員,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須于2017年2月15日前取得。
5、在職教師報名時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招聘崗位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招聘崗位和計劃(見附件)
本次公開招聘推出崗位26個,計劃招聘教師27名。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采用現(xiàn)場報名,如本人現(xiàn)場報名確有困難,可書面委托他人代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2)報名地點:嘉興市教育考試院一樓(嘉興市勤儉路975號)。
2、所需材料:
(1)報名表;見附件1(自行下載填寫后一式二份用A4紙正反面打印并貼上照片)。
(2)教師資格證書和畢業(yè)<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由學校出具就業(yè)推薦表、是否師范類(含生源地)畢業(yè)生證明(樣張見附件2)>。
(3)身份證、戶口簿(嘉興市生源的畢業(yè)生可憑戶口簿中遷往高校的戶口確定生源)。
(4)個人簡歷、相關獲獎(榮譽)證書。
(5)在職教師另需提交所在學校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及職稱等與崗位要求相關的證件,并在進入體檢、考察前提交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的書面材料,否則視作自動放棄。
以上所需證件均須提供原件與復印件,現(xiàn)場報名。
3、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按嘉興教育網相關通知,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貼好照片)。
4、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報學科及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如因選報學科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全面等影響本人考試的,由報考人員負責。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招聘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