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費方式:本次考試采用網上繳費,不設現(xiàn)場交費。
2.收費標準:通過資格初審后,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
3.繳費確認:繳費完成即為報名成功。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打印《2017年新都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原件校驗時使用。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xù)。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五)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報考者于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6日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照網絡提示打印筆試準考證。不具備打印條件的報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報名時請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所載內容填寫。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者請勿報名,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任何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方式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由成都市新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由成都市新都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含加分)按60%、面試成績按4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總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60%+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百分制)按照6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
2.筆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
3.筆試開考比例: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3:1,且必需的崗位,可放寬至2∶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需要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將于2017年3月27日通過新都教育網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經組織選派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10日)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市)區(qū)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xié)議(或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的工作日內交成都市新都區(qū)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地址:成都市新都區(qū)育英路788號新都區(qū)政務服務中心C區(qū)二樓,育英路香城小學旁),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報考者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xù),服務協(xié)議(或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市)區(qū)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服務協(xié)議(或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于2017年5月5日前通過新都教育網公布。
6.查分申請: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成績核查申請。
(二)原件校驗
1.原件校驗名單:根據(jù)筆試成績(含加分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按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的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筆試開考比例放寬至2:1的崗位,全部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
在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過程中,如同一崗位最末一名筆試成績相同,最末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都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于2017年5月5日前在新都教育網公布。
2.原件校驗方式:原件校驗時須提供應交驗的具體材料。原件校驗合格者取得面試資格,領取《面試通知書》。按照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80元/人。原件校驗合格的人員,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需要辦理面試費減免手續(xù)的應聘人員須在原件校驗時按免筆試費條件提供相關證明。
3.原件校驗時須提交的資料:
(1)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生須提交的資料:
①報名時打印的《2017年新都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應聘資格審查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③經組織選派的在新都服務,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者,如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飘厴I(yè),或1989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須提交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情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④本人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其中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交畢業(yè)學校提供的成績單或《就業(yè)推薦表》等就業(yè)推薦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所載內容包括:畢業(yè)時間、學歷和所學專業(yè),原件須加蓋鮮章;
⑤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⑥所報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區(qū)外在職教師須提交的資料:
①報名時打印的《2017年新都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應聘資格審查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③本人國民教育最高學歷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④由現(xiàn)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或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具有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和從事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學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2017年8月30日)的證明1份;
⑤《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⑥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⑦所報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原件校驗要求:原件校驗時,如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驗所需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參加原件校驗,若同一崗位最末一名筆試成績相同,最末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都進入遞補原件校驗人員名單。遞補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原件校驗,逾期未參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驗所需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