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在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資格審核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審核,面試資格審核按報考資格審查標準和要求進行。
1.面試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資格審核辦法:招聘單位對進入面試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提交的證件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審核,重新核實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面試資格審核中發(fā)現應聘者證件不齊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不按規(guī)定提交審核材料視同自動放棄。
如有因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將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應聘人員中按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遞補。
(三)面試公告發(fā)布
面試資格審核結束,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由合浦縣教育局會同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擬定面試公告并在北海人才網(www.bhrc.cn)、北海市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beihai/)發(fā)布。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四)面試方式和內容
面試方式為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實際教學能力,面試內容為合浦縣中小學(幼兒園)現行教材,面試課題在面試前由應聘人員隨機抽簽確定。
(五)面試成績
本次招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將在每個招聘崗位所有應聘人員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考生不得確定為聘用人選。當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1:3時,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確定為考核人選。
五、考核
(一)確定考核人選: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面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考核人選;若面試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考核人選;若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則以《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擇優(yōu)確定考核人選;若以上成績均相同,則通過附加考試擇優(yōu)聘用。
(二)考核由招聘學校與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己税凑盏虏偶?zhèn)錁藴屎蛿M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客觀、公正地了解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遵紀守法情況、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
六、體檢與公示
(一)體檢:體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應聘人員如對體檢結論有疑問,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二)確定擬聘人員:考核、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考核、體檢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空缺的名額,可以按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三)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由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名單經公示后仍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規(guī)定和流程辦理增人和聘用手續(xù)。新招聘人員服務期限至少為5年。應聘人員一經錄用,不得再參加2017年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其他崗位的應聘。
八、招聘工作紀律和監(jiān)督
(一)本次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四)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對有違反下列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幫助他人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示、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其他情形的。
(五)本次教師招聘由中共合浦縣教育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779-7291109。
九、不誠信報考行為處罰
(一)發(fā)布面試資格審查通告(名單)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放棄面試資格及遞補面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二)在發(fā)布面試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考核、體檢等環(huán)節(jié)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首次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但不予處罰;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1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yè)單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2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yè)單位。
(三)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yè)單位。
(四)報考人員聘用為我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后無故逾期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yè)單位。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合浦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咨詢電話:0779—7293406。
合浦縣教育局
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