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湘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潭人社發(fā)〔2012〕63號)規(guī)定,為優(yōu)化雨湖區(qū)教師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7名小學(幼兒園)教師,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與崗位職數(shù)
此次計劃公開招聘教師47人,其中小學教師45人,幼兒園教師2人。招聘崗位見《雨湖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表》(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22日至1999年5月22日期間出生)。
4.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學歷及其他要求詳見《雨湖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表》。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5.具有相應學科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初中物理、化學、生物、地理學科教師資格證可以申報小學科學學科)。
6.具有計算機等級合格證書。
7.報考語文教師崗位和幼師崗位者須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其他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為二級乙等以上。
8.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計算機等級合格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yè)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3.相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雨湖區(qū)在編教師。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發(fā)布公告—網(wǎng)上報名—筆試—現(xiàn)場資格審查—面試與試教—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網(wǎng)上報名
1.報名及繳費時間:2017年5月22日9:00-5月27日17:00
2.報名方式:報考者登陸“湘潭人事考試網(wǎng)”(www.xtrsks.gov.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繳費,每人收取考務費50元。如報名后未繳費確認,則為無效報名。
3.報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在網(wǎng)上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忌殤{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參加考試。準考證由考生在網(wǎng)上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2017年6月9日9:00-6月11日9:00。
【特別提示】因本次報名不保留報考人員聯(lián)系方式,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wǎng)站的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繳費、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面試前資格審查公告、面試公告等時間節(jié)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