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往屆畢業(yè)生均須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交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附成績單)及其它個人求職材料。
(2)?茙煼额惍厴I(yè)生須提交學校出具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證明。
(3)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屆畢業(yè)生須提交任教學校出具的任教證明。
(4)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且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須提交大學生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志愿服務證及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5)在大學就讀期間,獲得政府獎學金或校級及以上優(yōu)秀畢業(yè)生者,須提交榮譽證書和文件或學校證明。
復審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三)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
通過政審計分的方式,按計劃招聘崗位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不達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參加面試)。政審計分滿分為20分(不計入面試成績),計分辦法如下:
(1)學歷分:本項最高分為8分。①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yè):一本院校加8分,二本院校加5分,三本院校加3分;②其他國民教育本科畢業(yè)加2分。
(2)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加3分。
(3)榮譽分:本項最高分為6分。其中優(yōu)秀畢業(yè)生加3分,政府獎學金加3分。每項榮譽分只計一次,不重復計分。
(4)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且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加3分。
如政審分相同,依次以學歷及畢業(yè)院校類別(一本、二本、三本)、師范類、學位、優(yōu)秀畢業(yè)生、政府獎學金確定名次先后。如還相同,再依次以北流籍、黨員、獲獎情況(三好學生、優(yōu)秀班干部、社團積極分子等)確定名次先后。
2.公布面試人選
2017年7月6日在市教育局公布面試人員名單,同時發(fā)布面試公告。
3.面試的組織管理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主要考察考生適應崗位的知識能力,包括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預測應變能力、人際關系協(xié)調能力、情緒控制能力。
計劃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實際面試人數(shù)的比例為1:1的,其面試成績要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為合格,否則不能聘用。
4.面試考官組成
每個考場設立5至7人的面試考官小組。面試考官由市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5.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17年7月8日(上午8:30點開始)。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6.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全部結束后,在市教育局公布面試成績。
(四)體檢
1.確定體檢人選。根據(jù)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shù),依據(jù)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
如遇到考生面試成績相同,以確定面試人選的辦法確定體檢人選。
如設崗學科出現(xiàn)實際應聘人數(shù)不足設崗數(shù),所空缺名額經公招領導小組研究,調整到生源充足的相關學科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體檢標準。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對體檢不合格的,不得聘用?杖钡拿~,按學科崗位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3.體檢時間、地點:待定。面試結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欄公告。
(五)選崗、簽約
選崗、簽約對象:體檢合格人員。
選崗、簽約:待定。面試結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欄公告。
1.按面試成績高低次序進行選崗,崗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如遇到考生面試成績相同,抽簽確定次序先后。
選崗時間、地點:待定。面試結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欄公告。
2.選崗后,應聘人員與設崗學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
簽約時間、地點:待定。面試結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欄公告。
四、上報審批及聘后管理
招聘工作全部結束后,由市教育局將我市擬聘人員名冊上報到自治區(qū)教育廳,并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培訓后正式聘用。
特崗教師聘任期間,由我市根據(jù)《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及《自治區(qū)教育廳財政廳人事廳編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區(q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管理的通知》(桂教師范〔2007〕57號)文件有關要求進行管理,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guī)處理。
五、招聘監(jiān)督
公開招聘“特崗教師”考試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接受市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對招聘考試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附件:2017年北流市“義教特崗”教師招聘計劃表
北流市教育局
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