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龍游縣2017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中小學新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精神和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教師1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學科(崗位) |
招聘人數 |
招聘學科(崗位) |
招聘人數 |
小學語文 |
5 |
初中語文 |
2 |
小學數學 |
3 |
初中社政 |
3 |
高中音樂 |
1 |
二、招聘條件
報考對象應具備熱愛教育事業(yè)、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以下學歷、年齡、教師資格及專業(yè)等具體條件:
(一)學歷及戶籍要求
1.具有龍游縣常住戶口(以2017年7月2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龍游縣生源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2.戶籍不限人員: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yè)生、全國“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3.港澳臺及國外學歷要求提供教育部門的認證證書。各報名對象需事先在學信網實名制注冊賬號,并牢記賬號(一般為手機號碼)和密碼,以備報名現場進行電子畢業(yè)證書的查詢和確認。學信網注冊網址: https://account.chsi.com.cn/account/preregister. action?from=archive-login
(二)年齡要求
①30周歲及以下(1986年7月27日后出生);②對具有相應專業(yè)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報考對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對象,年齡可以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1981年7月27日后出生)。
(三)教師資格及專業(yè)等要求
1.報名對象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或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且普通話等級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語文學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全國“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學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及以上畢業(yè)生、報考高中音樂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可暫不作要求,但入選對象必須在錄用后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2.報考學段要求不得高于所取得教師資格規(guī)定的學段。
3.報考學科須與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的專業(yè)學科)相符。
4.本縣教育系統原在編后離職的人員,離職3年內不得報考。
5.每人限報1個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27日共1 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龍游縣教育局大樓三樓301會議室(龍?zhí)m路151號)。
3.報名材料: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龍游縣2017年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1),并現場提供近期免冠半身二寸彩照2張、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若是師范類的必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師范生證明)、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普通話合格證書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縣教育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人員交納考務費40元(低保戶憑有效證明免交考務費)。
5.領準考證:各報考對象可于7月28日下午3:00——5:00到教育局人事科或7月29日(考試當天)早上8:30前憑身份證和繳費發(fā)票到龍游縣第三中學門衛(wèi)處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
6.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按1:2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報名人數少于2人的不予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