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數民族加分。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證、戶口簿上記載為準。
2.屬縣區(qū)聘代課人員和縣區(qū)臨時代課人員報考的,可按照顧加分標準進行加分。對縣區(qū)級及以上黨委、政府,縣區(qū)級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門聯合授予或教育部門授予的各種榮譽稱號和獎勵、教齡、職稱及設定邊遠山區(qū)學校(教學點)任教等人員給予適當加分。照顧加分的項目及分值詳見附件3。
3.縣區(qū)教育局、市直學校應在本轄區(qū)范圍內公布報考人員附加分的有關情況。
4.附加分由市、縣區(qū)教育局核準,計入筆試總成績。
5.照顧加分的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2018年4月12日。
(六)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
1.資格復審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結束后,市、縣區(qū)教育局根據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名額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并于面試前完成資格復審。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則應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面試前3個工作日公布。
面試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2018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須提供畢業(y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作為學歷證書的證明材料)、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戶口簿、工作經歷證明(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計生證明、可照顧加分證件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報考市直學校崗位的特崗教師和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所招聘的教師須提供所在單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材料),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人員的面試資格,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相關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但已經核準開考的崗位可進入面試程序;個別崗位因參考人數少,達不到面試規(guī)定比例,又確需補缺的,須經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并按程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市直學校的面試由市教育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縣區(qū)面試由縣區(qū)教育局會同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將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主要考核面試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面試工作流程及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桂人社發(fā)〔2012〕79號文執(zhí)行。
凡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經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考場。因提供的證件與應試人員不相符的,取消考試資格,所有責任由應試人員承擔。
面試分值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忌煽兌歼_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
(七)考核
1.確定考核人員名單。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人員?偝煽儼40%筆試成績(含附加分)+60%面試成績計算,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核人選。
2.招聘單位負責考核對象的考核工作。考核時,要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結果?己朔趾细衽c不合格等次?己瞬缓细竦牟坏闷赣。
(八)體檢和公示
1.體檢。市、縣區(qū)教育局負責組織本轄區(qū)考核合格人員到縣區(qū)級以上具有規(guī)定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2.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空缺的名額,可按成績計算排名依次遞補。
3.公示。由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因計生問題需進一步核實的,由市、縣區(qū)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核實并另行辦理。
(九)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
公示期滿后,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經過第一階段的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崗位的,將組織一次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并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發(fā)布復征志愿補充招聘信息,開展調劑補充招聘的報名工作。
(十)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
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的有關時間節(jié)點和具體要求見相關公告。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欽州市規(guī)定和流程辦理增人和聘用手續(xù)。應聘人員一經錄用,不得再參加2018年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其他崗位的應聘。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開設專門的綠色通道辦理相關手續(xù),確保聘用人員按時到崗任教。
縣區(qū)教育局和市直學校、幼兒園要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與聘用人員簽訂崗位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紀律和監(jiān)督
(一)欽州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
(三)欽州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四)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同樣按照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對有違反下列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幫助他人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示、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事項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各縣區(qū)、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報請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具體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二)咨詢電話:市教育局:0777-2868530、2811299;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7-5987291;靈山縣教育局:0777-6428351;浦北縣教育局:0777-8212919;欽南區(qū)教育局:0777-2697380;欽北區(qū)教育局:0777-3686697;欽州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教育局:0777-3889465。
附件:1.2018年度欽州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xlsx
2.2018年度欽州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招聘).xlsx
欽州市教育局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