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結束進行資格復審,由右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會同有關單位人員負責,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要維護資格審查的權威性,資格復審原則上由初審人員負責,資格復審前要專門對參與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并統(tǒng)一審查標準。要嚴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嚴格執(zhí)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對符合招聘條件的,招聘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嚴禁變更或放寬資格條件,堅決防止因資格審查引發(fā)的招聘糾紛。復審結果一經(jīng)確認,不得隨意變更。對資格審查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由右玉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集體研究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一份。
1.筆試準考證和報名表;
2.有效期內(nèi)的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wǎng)打印);
4.已就業(yè)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明為本單位人員,同意報考);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未就業(yè)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相關證明;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招聘教師領導組辦公室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名額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若最終入圍人數(shù)未達1:3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
經(jīng)過筆試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yè)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原件和復印件: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崗位,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2010年及其以后“三支一扶”項目人員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
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期滿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shù)孛裾块T出具的相關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負責資格審查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忌救宋窗匆(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5、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公示資格復審的人選現(xiàn)場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名額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開始后,按照復審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員,不再遞補。
(八)面試
按照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名額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依次確定面試人員,面試工作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組織相關專家對報名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形式為講課方式。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儀表舉止等,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根據(jù)指定的學科內(nèi)容按照抽簽順序號現(xiàn)場備課并講課,備課時間30分鐘,講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按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處理,空缺名額不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確認后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組織核算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九)體檢考察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醫(yī)院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確定,體檢標準按照《山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要求執(zhí)行。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杖背龅拿~不進行遞補。
(十)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情況,對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審核后,在公告發(fā)布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nèi)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招聘崗位、學歷、畢業(yè)院校等。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報縣人社局審核蓋章。所聘人員實行聘用制,聘用合同期限為5年,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對進入考察及其以后環(huán)節(jié)或在試用期內(nèi)提出放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到的考生,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解除,否則,不予聘用。
六、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右玉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李玉蘭(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冀全喜(縣政府辦主任)
劉金寶(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編辦主任)
王發(fā)(縣教育局局長)
馮貴耀(右玉縣中學教育集團校長)
相丕宏(縣人社局副局長)
徐永忠(縣財政局副局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王發(fā)兼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七、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壓實主體責任,落實事業(yè)單位用人自主權。主管部門履行主體責任,人社部門履行監(jiān)管責任。招聘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的檢舉、舉報,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行為要嚴肅查處。
全體考生要誠實守信,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凡以非法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或在招聘過程中出現(xiàn)作弊行為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咨詢電話︰0349—8032467。
監(jiān)督電話:0349-8030875。
二0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