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報名時須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驗退);
(3)其它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明材料。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學科教學證明、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及書面同意報考證明等;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證件照3張。
(二)資格審查
青川縣教育局負責資格審查。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考調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過程,報考者如隱瞞相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取消其考調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各考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荚嚪绞饺缦拢
四川省青川中學校教師崗位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其他學校教師崗位考試采取面試方式,以微格課形式組織進行。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青川縣教育局會同考調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五)體檢
青川縣教育局根據(jù)考察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的要求執(zhí)行。
(六)公示和辦理手續(xù)
體檢合格的擬調人員名單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和聘用的,報經(jīng)審批備案后,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等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調動資格。
五、紀律監(jiān)督
本次考調按照《青川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調動管理規(guī)定(試行)》(青委組〔2012〕70號)有關考調政策規(guī)定進行。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凡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
六、本公告由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颊{崗位的具體條件,由青川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7206543
青川縣教育局0839-7205150
監(jiān)督電話: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7201356
青川縣教育局0839-7216195
附件:《青川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川縣教育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