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考生須如實填寫《申請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偽造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⑵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規(guī)定的地點辦理加分申請手續(xù),逾期一律不予辦理。因個人原因無法到現(xiàn)場辦理手續(xù)者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代辦者需同時提供個人身份證。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頁中“招考招聘”欄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綜合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擬招聘人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社局研究后報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不進行面試),考試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下同),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即為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其中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崗位的合格線為55分),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將不予確定為資格復審、體檢、考核、聘用對象。
(一)筆試
全省統(tǒng)一筆試,筆試時間將根據(j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展情況另行通知。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筆試原始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yè)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原始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
(二)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其中小學語文學科崗位空缺的將不再分成三個招聘崗位,將面向該學科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補充招聘),市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tǒng)一筆試且符合崗位招聘條件但未被聘用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應在合格線上),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考生可報考1個崗位。按照考生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人選,開展資格復審、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擬聘用人員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六、資格復審
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資格復審人數(shù)1∶1的比例(小學語文學科第一輪招聘分成三個招聘崗位),在考試合格線上的考生中,從考試綜合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材料,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若同一職位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成績皆相同,則由市教育局組織加試一場筆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剩瑳Q定體檢對象。
在職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應向招聘單位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人數(shù)與體檢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y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但可先參與選崗,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xù)。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合格后不得擅自棄權。
(二)考察
用人單位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疾觳缓细裾卟挥杵赣。
八、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頁中“招考招聘”欄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先由第一輪招聘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其中崗位代碼02、03、04小學語文教師的擬聘用人選合并選崗),再由補充招聘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選崗后的任教學段及校區(qū)應服從用人學校安排)。若同一崗位擬聘用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若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仍相同,則由市教育局加試一場筆試,加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選崗后經南安市人社局核準,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與報考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資格復審、體檢、考核等環(huán)節(jié),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jù)空缺人數(shù),在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線上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小學語文第一輪招聘分別按三個招聘崗位的空缺人數(shù)依次等額遞補)。考生在公示與聘用環(huán)節(jié)及以后因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考生進入公示與聘用環(huán)節(jié)后棄權的,三年內不得參加南安市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參加自主選擇任教學校后未經同意不按期報到的或報到后放棄崗位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南安市新任教師公開招聘。
(二)被錄聘小學科學、專門職位崗位的教師,職稱評聘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方案通過“南安市人民政府”網頁中“招考招聘”(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欄上發(fā)布。招聘后續(xù)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五)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
(六)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報考平臺的“考生問答信息”欄目進行留言咨詢或發(fā)電子郵件至郵箱najszp 163.com或撥打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詢電話:0595-86367819(工作日上班時間)。
(七)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次考試回避規(guī)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教育局、人社局紀檢監(jiān)察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5-86367869、86385345。
(八)考試有關事項按照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通知要求執(zhí)行,公告其他事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變更的,市教育局將及時發(fā)布補充通告,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九)未盡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0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xls
2.2020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選崗學校情況表.xls
3.2020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筆試成績加分申請表.doc
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