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名單將在我校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㈤組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報考人員經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后參加筆試。在領取準考證時,須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身份證、學歷證和學位證等材料原件,以便現(xiàn)場查驗。
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該崗位且通過資格審核的人數(shù)比例須達到1:3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則相應遞減計劃招聘人數(shù)。
1.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專業(yè)科目和公共科目,內容以各招聘崗位的專業(yè)理論知識為主,公共科目包括教師法、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在海南省第二衛(wèi)生學校網上公布。
3.面試
⑴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⑵面試內容與形式: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確定面試內容和形式,包括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教學技能(演示)和課堂教學等不同種類,測驗應聘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
⑶面試人員確定:
面試考生從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產生。進入面試考生人員按1:3根據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確定;達不到1:3的崗位,按實有合格考生確定;因考生放棄面試產生的空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⑷面試實行百分制,現(xiàn)場打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予聘用。
4.考試綜合成績:
按筆試和面試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各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xiàn)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面試成績相同的,須進行面試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5.面試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在我校官網上公布考生的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
四、考察、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考察人選,綜合成績平分的情況下,則面試成績高者作為考察人選。并對人員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綜合素質情況進行考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另行組織招聘。
五、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考察結果等情況,采取領導成員集體研究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員,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擬聘用人員基本情況呈報省衛(wèi)健委審批后將在我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省衛(wèi)健委及我單位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的結果應及時報送省人辦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聘用和入編
經公示無異議后,由本單位辦理擬聘人員的聘用手續(xù);試用期滿三個月(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為一年),經聘用學?己撕细窈筠k理入編手續(xù),否則,解除聘用合同,取消錄用資格。被錄用后必須在學校最低服務滿5年(含5年)方可提出調動,否則取消其編制資格。
七、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察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工作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部門指導和監(jiān)督,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本公告由海南省第二衛(wèi)生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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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