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競聘者所在學校出具同意競聘的書面證明,書面證明應包含:競聘者學歷、學位情況,職稱聘任情況,教齡年限,以及任教學科、學段等情況;中學相應學科專任教師的超編情況。經辦人、校長均要簽字,同時加蓋學校公章,以示負責。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聘任書等相關材料復印件,復印件要經所在學校經辦人審核并簽章(原件審核后退回),學校出具的證明應提交原件。
五、公開競聘的辦法
(一)競聘方式
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2小時,卷面總分為100分。
(二)考試范圍
初中:初中學科知識。
小學:我縣現(xiàn)行使用的學科課程標準。
幼兒園:《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2020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領取準考證時間:2020年8月14日。
4.考試注意事項:競聘者持個人身份證和《2020年公開競聘城區(qū)學校部分教師崗位準考證》于8月15日上午8:30前進入考場。
六、選錄辦法
1.競聘成績合格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競聘者不能參加選錄。
2.根據競聘成績及個人填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人選。
3.競聘成績相同時,教齡長者優(yōu)先;若教齡也相同,按職稱聘任的崗位等級高者優(yōu)先;若職稱聘任的崗位等級也相同,按崗位等級聘任年限長者優(yōu)先,若崗位等級聘任年限也相同,以身份證為依據,按年、月、日順序的先后來確定。
4.小學職位選錄辦法:
因小學語文與小學數學學科的考試試卷不同,對考試成績入圍的考生,按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學科單獨選錄,即:為確保山區(qū)學校師資的相對均衡,原則上超編的湖洋中心、桂洋中心、蘇坑中心、吾峰中心以及規(guī)模較大的蓬壺中心、達埔中心通過競聘可調動的教師每校每學科上限2名,其他中心小學通過競聘可調動的教師每校每學科上限1名。
5.幼兒園崗位選錄辦法:
為確保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幼兒園師資的相對均衡,原則上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幼兒園通過競聘可調動的教師上限1名。
七、其他事項
1.每位競聘者僅可報考一個崗位。
2.崗位計劃數與競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2方可開考,未達到1:2的,將相應減少或取消崗位計劃數。
3.競聘入圍名單將在永春縣人民政府網永春教育專欄公布。
4.本次公開競聘工作的未盡事宜由永春縣教育局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595-23880266,監(jiān)督電話:0595-23898249。
附件:
1.2020年公開競聘城區(qū)學校部分教師崗位報名表.docx
2.2020年公開競聘城區(qū)學校部分教師崗位報名信息表.xls
永春縣教育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