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點:北京、上海2個考點同時進行,具體地點待進一步通知。
3.現場資格確認及面談須考生本人參加。
4.請考生根據本公告中“線上報名提交材料”的要求,準備好各項材料(現場驗原件、收復印件),在指定時間至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及面談。
5.招聘單位將根據考生現場確認提交的材料、面談等情況,按不超過各崗位擬聘人數的3倍擇優(yōu)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三)注意事項
線上資格預審、現場資格確認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xù)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四、面試、簽約
(一)面試時間
面試一般在現場資格確認及面談全部結束后1-2天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與面試公告一并公布。具體安排詳見面試公告。
(二)面試形式及組織
面試由龍崗區(qū)教育局負責組織,面試的具體形式見面試公告?忌鷳{本人身份證至現場參加面試。
(三)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于面試全部結束后1天內公布。
(四)確定擬聘人員
1.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整體情況劃定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招聘單位從各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在公布面試成績時同時公布。
2.招聘崗位無合適人選或合適人選較少,可取消該崗位招聘或減少擬聘人數。
(五)簽約
擬聘人員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F場簽約一般在面試全部結束后1-2天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事項另行通知。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視為放棄聘用,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招聘單位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按排名依序遞補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
五、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yī)院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關于教師的規(guī)定執(zhí)行。擬聘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由擬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對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適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疾觳缓细竦模瑘笳堼垗弲^(qū)人力資源局核準后取消擬聘資格。
(三)審定聘用資格并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事業(y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有關材料報龍崗區(qū)人力資源局審定。經龍崗區(qū)人力資源局審定,對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人選,由龍崗區(qū)教育局在龍崗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對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人選,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聘用
(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國家及省、市事業(yè)單位招聘有關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相關規(guī)定的,由擬聘單位按規(guī)定向龍崗區(qū)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所聘人員按深圳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1年內(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的畢業(yè)生從畢業(yè)之日起,符合廣東省擇業(yè)期政策的人員從面試之日起)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龍崗區(qū)人力資源局批準,未向龍崗區(qū)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試用期
聘用人員均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結束,聘用人員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xù)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辦理解聘手續(xù)。
七、防疫注意事項
考生進入現場資格確認、面談、面試、簽約等環(huán)節(jié),均需做好防疫。
(一)考生須于考前14天起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進行健康申報,每日進行健康監(jiān)測,打印并如實填寫《深圳市龍崗區(qū)面向畢業(yè)生公開招聘教師考生健康卡及承諾書》(附件6);考試當天須生成綠色行程卡(生成流程:進入微信—搜索“國務院客戶端”—在“國務院客戶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證明”—選擇“疫情防控行程卡”—通過驗證獲取行程卡)、健康碼(根據考點當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如:北京健康寶、上海健康云等)。
(二)考生進入考點現場時,應主動出示身份證、健康碼、綠色行程卡、經考生本人簽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諾書》并配合檢測體溫。健康碼、綠色行程卡無異常,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現場。
(三)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當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特別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臺地區(qū))和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嚴格遵守考點當地防疫隔離具體要求和規(guī)定。
考前14天內出現過發(fā)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可疑癥狀、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碼異常的考生,進入考場當天還須提供考前3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未能提供相關證明的,不得進入考場。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1.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3.正處于隔離醫(y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考生;4.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的考生;5.面試當天健康碼異常或體溫≥37.3℃的考生。
(五)考生應準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huán)節(jié)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六)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或隱瞞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取消考試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根據深圳市和考點當地當時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深圳市龍崗區(qū)教育局有權適時對疫情防控措施、考點設置、程序內容等事項進行調整。
八、其他事項
(一)內地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中,中外合作辦學的,按內地院校畢業(yè)生報考,且須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位證。
(二)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fā)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生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擬聘人員畢業(yè)后憑全國統(tǒng)一的派遣報到證(內地院校畢業(yè)生)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到龍崗區(qū)教育局報到,由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安排到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不服從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招考相關資格等時間計算,截至2020年10月16日。
(六)招聘信息查詢
1.微信公眾號:“深圳龍崗教育”
2.網站:“龍崗政府在線”http://www.lg.gov.cn/
3.報名系統(tǒng):http://www.szkscp.com.cn/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龍崗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5-89551913
附件:
1.深圳市龍崗區(qū)2020年下半年赴外面向畢業(yè)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北京、上海).pdf
2.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擇業(yè)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pdf
3.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
深圳市龍崗區(qū)教育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