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技能加試時間為2021年2月28日(周日)。
(3)技能加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技能加試總分:100分。加試多項技能的,取各加試項目分數(shù)的平均分。技能加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5.其他:技能加試成績(除幼教項目三外)當場公布。
(三)成績計算
凡有加試項目的,按筆試分數(shù)60%和技能加試分數(shù)40%計算第一輪考試成績。
(四)成績查詢
在第一輪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j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因放棄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第一輪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應聘者須于3月上旬登錄2021年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tǒng),查看本人第一輪考試成績及進入面試情況。
六、現(xiàn)場資格審核
通過第一輪考試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應聘人員,須根據(jù)招聘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公告要求,打印《報名表》《報名材料目錄》《面試準考證》,按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核。
1.時間:2021年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地點:張家港中等專業(yè)學校(張家港市沙洲西路233號)。
3.報考者必須按招聘職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F(xiàn)場資格審核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持身份證、《報名表》《報名材料目錄》《面試準考證》、學生證、戶口簿、所在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成績單、教師資格證、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
(2)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身份證、《報名表》《報名材料目錄》《面試準考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歷還須提供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和資格證書。
(3)獲國(境)外學歷者,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4)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書、在張家港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張家港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復印件各1份,在報名時現(xiàn)場驗證,復印件由張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5)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須現(xiàn)場簽訂“限期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承諾書”。非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須現(xiàn)場簽訂“與其他單位無勞動爭議承諾書”。
現(xiàn)場資格審核通過的,須繳納面試費100元/人,之后在《面試準考證》上蓋章確認面試資格。
4.陳述申辯:經現(xiàn)場資格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現(xiàn)場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審核有異議,可當場進行陳述申辯。
七、第二輪考試(面試)
在第一輪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j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因放棄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第一輪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二)面試形式:微型課。準備時間30分鐘,上課時間10分鐘。根據(jù)指定內容,模擬真實課堂上短課(學生由評委扮演,考生可設置提問,但評委不答問)
(三)微型課內容:由評委選定教材內容,同職位為統(tǒng)一內容。
(四)面試總分:100分。設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總成績計算:根據(jù)兩輪考試成績,按第一輪考試成績50%、第二輪考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以上成績均精確到兩位小數(shù)。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擬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分高者;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試分高者;再相同則組織加試)。
總成績當天在2021年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上公布,并告知體檢、政審等事項。
八、體檢、選崗、考察(政審)
參加體檢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按本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選崗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或不服從選崗工作安排的,取消錄用資格。
對選崗分配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對不符合《公告》規(guī)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疾欤ㄕ䦟彛藴蕝⒄仗K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九、公示和錄用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方式,一經查實的,取消錄用資格。經公示無異議后,批準擬錄用人員須于規(guī)定時間內至張家港市教育局領取《錄用通知書》。其中,2021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領取《錄用通知書》。具體時間、要求另行通知。
被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到所在院校(單位)辦理人事關系的派遣(轉移)手續(xù)。因考生體檢、政審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xiàn)缺額時,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朵浻猛ㄖ獣烽_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被錄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用人單位簽訂《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及聘用合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用人員須按《錄用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及時報到,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如與其他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訂立的聘用(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凡在約定時間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謀職業(yè)。
十、紀律和監(jiān)督
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對招聘過程中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一、關于考試費用
根據(jù)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fā)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guī)定,此次公開招聘考試費用包括筆試費100元/人和面試費100元/人兩項。
十二、本《公告》由張家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155292、0512-58222470。
附件:1.2021年張家港市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事業(yè)編制教師崗位簡介表.pdf
2.2021年張家港市公開招聘教師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doc
張家港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