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職人員、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的,須提交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信》;
4.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應聘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采取“承諾+容缺”方式,須提交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
5.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6.崗位資格條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還應審查應聘人員的任職回避情況。
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因取消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根據(jù)疫情防控需要,筆試時間如有變動,將提前通過嘉祥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告)。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學科知識在教育教學中的運用。
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和筆試情況確定。
(二)面試
面試人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聘用計劃在9人(含)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shù)確定;筆試合格人數(shù)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面試人選確定后,按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面試方式為“模擬課堂”,按照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tǒng)一向面試人員宣布。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成績相同的,由面試組織實施部門組織加試,根據(jù)加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崗位計劃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數(shù)為1:1的,面試成績低于面試組織實施部門所有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有效成績平均分值的,不得進入考察范圍。
四、考察和體檢
按照招聘計劃,等額組織進行考察體檢。
考察可根據(jù)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條件、提交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fā)〔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未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xù)。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同一崗位的面試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統(tǒng)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備案制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經簽訂,雙方應嚴格履行。受聘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的服務協(xié)議,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計劃及招聘崗位
具體計劃、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應聘人員須知見附件2,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同意報考證明信見附件4。
七、其他
(一)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jù)《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jiān)察部令18號)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此次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公告、公示將在嘉祥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jiaxiang.gov.cn/)上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相關信息,報名時所留電話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此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考試咨詢電話:0537—7390818(幼兒園備案制教師)
0537—3232297(縣職業(yè)中專備案制教師)
0537—6569936(縣職業(yè)中專備案制教師)
附件:
附件1--2021年嘉祥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備案制工作人員(教育類)崗位匯總表.xls
附件2--2021年嘉祥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備案制工作人員(教育類)應聘須知.doc
附件3--2021年嘉祥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備案制工作人員(教育類)誠信承諾書.docx
嘉祥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