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人員,成都人事考試網將于2022年5月29日前通過網絡平臺退還筆試考務費到其支付賬號。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一)成績計算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滿分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
2.筆試時間。筆試暫定于2022年5月29日(星期日)進行(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調整的,將會提前在成都市人事考試網公告)。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通過邛崍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不再單獨進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成績核查申請。
4.政策性加分。
經組織選派在四川省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25日)、退役大學生士兵(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的加分政策。
所有辦理加分人員須在繳納筆試考務費后,于2022年5月13日17:00前的工作日內到邛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科(電話:028-88791289,地址:邛崍市鳳凰大道567號市民中心10樓1013)遞交下列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tǒng)打印)、《居民身份證》、服務證書(或服務協(xié)議和考核材料)、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開具的服務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截止2022年4月25日已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錄(聘)用的,還須提供錄(聘)用單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未享受過政策性加分、定向招錄(聘)、直接考核招聘等優(yōu)惠政策(以下簡稱“招錄優(yōu)惠政策”)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錄(聘)用的證明。
按照《關于推動四川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實施意見》(川青聯(lián)發(fā)〔2021〕28號)規(guī)定,參加四川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須服務滿2年以上方可加分。
(2)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tǒng)打。、《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截止2022年4月25日已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錄(聘)用的,還須提供錄(聘)用單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未享受過招錄優(yōu)惠政策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錄(聘)用的證明。
(3)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已按規(guī)定享受過招錄優(yōu)惠政策考入了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三)原件校驗與面試
1.原件校驗時間與地點。原件校驗時間與地點通過邛崍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
2.原件校驗通知。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和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名單與筆試成績一并公布,同一崗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原件校驗。筆試有缺考科目或筆試科目成績?yōu)?的報考者不得進入原件校驗。同一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原件校驗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無法調減的,取消該招聘崗位。原件校驗合格者,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原件校驗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3.原件校驗資料。原件校驗需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tǒng)打印)、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和招聘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原件校驗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交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已完成學業(yè),畢業(yè)證、學位證處于待發(fā)的證明以及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審查合格,證書待發(fā)證明。
(2)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原件校驗遞補。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的,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缺額,按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遞補進入原件校驗,遞補只進行1次。遞補人員名單于原件校驗結束后通過邛崍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
5.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開考比例(即同一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原件校驗合格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機關調減招聘人數(shù);無法調減的,面試正常進行。面試當日未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如因無法調減招聘人數(shù)或面試當日缺考而造成同一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之比低于1:2的,該崗位擬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類崗位達到比例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最低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5分,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類崗位達到比例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
七、體檢
招聘主管機關依據(jù)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shù),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由人社部門確定其他考核辦法擇優(yōu)選擇)。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3日內在邛崍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
體檢的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1次。復檢由招聘主管機關指定到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參照《關于我市2004年考錄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和行政執(zhí)法人員體檢、考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成人辦發(fā)〔2004〕10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因本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遞補只進行1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主管機關確定為擬聘人員,在邛崍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ionglai.gov.cn/)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后續(xù)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人員資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聘用及報到
1.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本人自愿放棄,取消聘用,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2.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因逾期未報到和試用期不合格而產生的崗位缺額不再遞補。
4.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未滿規(guī)定服務年限不得申請調動。
5.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招聘單位發(fā)生機構調整,新聘用事業(yè)人員的聘用單位將根據(jù)職能劃轉進行相應調整。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j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試網、邛崍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發(fā)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準考證、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考生應及時關注四川省和成都市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在打印準考證前簽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紀律和監(jiān)督
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監(jiān)督電話:邛崍市紀委邛崍市監(jiān)委派駐邛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jiān)察組028-88760077)。
十三、溫馨提示
(一)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和我局無關,特此提醒。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本科專業(yè)分類參見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研究生專業(yè)分類參見教育部頒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及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邛崍市教育局、邛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88767177、028-88791289。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12333。
邛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