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6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6]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學校師資需求情況,經研究并報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組織2016年石獅市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教師招聘122人,其中:特殊教育教師2人、中學教師36人、小學教師54人、幼兒教師30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16年石獅市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ㄒ唬┗緱l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身體條件要求;
5.持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其中,報考中學教師須持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6.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在1985年3月10日至年1998年3月10日之間出生),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2016年石獅市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的要求為準;
7.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特別說明: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②石獅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含試用期)的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ǘ┚唧w條件及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睂W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yè)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崗位要求的“師范類院校學歷”是指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不含師范類院校非師專業(yè)畢業(yè)生)。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fā)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tǒng)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yè)”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yè)”畢業(yè)生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特別說明: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yè)”便捷查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yè)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3.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所學專業(yè)與所列專業(yè)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yè)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6年)中“××類”所列專業(yè)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者專業(yè)的確認,以畢業(yè)證書所署的專業(yè)為準。
4.以下人員視為符合福建省戶籍條件要求:(1)2016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常住戶口;(2)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yè)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福建省的報考者;(4)2016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證》,且現在泉州地區(qū)實際居住的流動人口視同具備相應戶籍條件(<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并附居住所在地所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5.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最遲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其他報考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最遲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10日。
三、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
。ㄒ唬┚W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根據閩教人[2013]12號文件精神,教師招聘工作筆試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報考人員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報名時間全省統(tǒng)一為:2016年3月18日8:00(系統(tǒng)開啟)- 24日17:30(系統(tǒng)關閉),報考者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應聘者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要求報名,并在“應聘考生崗位備注”注明報名崗位的崗位代碼(如“崗位代碼:A01”)。
。ǘ﹫罂假Y格審查。在網上報名期間,由石獅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人負責應聘者政策咨詢,并依照招聘條件和要求,及時通過網絡進行應聘者資格初審,咨詢電話:0595-88767782。報考者可上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未通過的,網絡銀行將退還報名費。
進入面試和考核階段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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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位應聘者僅可報考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考生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lián)系方式、報名崗位代碼應準確無誤,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四、加分手續(xù)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yè)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guī)定的考生應于報名結束后、筆試開始前的上班時間至石獅市教育局辦理加分申請手續(xù)。申請加分所需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在石獅教育信息網(http://edu.shishi.gov.cn)另行發(fā)布,請相關人員及時予以關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guī)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規(guī)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yè)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guī)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
特別說明:(1)曾通過享受各類優(yōu)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yōu)惠政策;(2)除閩人發(fā)〔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規(guī)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石獅教育信息網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