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不加試藏語文的:《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分別占總成績的35%。
2.筆試科目加試藏語文的:《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藏語文》三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分別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總成績的25%,《申論》占總成績的25%,《藏語文》占總成績的20%。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加分:
(1)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加分方式:凡符合在“汶川大地震”、“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須于2016年4月13日至4月15日內將準考證復印件及抗震救災表現突出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2)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加分方式:凡符合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少數民族加分規(guī)定的人員(不含報考法院、檢察院、地稅等單位的考生),不需持相關證件到現場登記加分,由系統按考生填報的族別自動甄別后進行加分?忌鷳J真、如實填寫族別,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錯填誤填族別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如在資格復審階段發(fā)現提供虛假信息,立即取消報考及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審查資格,并報省公務員局備案)。
5.成績查詢:筆試《申論》、《行政能力測試》成績于2016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
《藏語文》成績于2016年6月上旬在甘孜人事考試網站(www.gzrsks.gov.cn)上公布。
由于《申論》、《行政能力測試》、《藏語文》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三日內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申論》、《行政能力測試》)和甘孜人事考試網(藏語文)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2016年6月中下旬在對應網站予以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6年6月中下旬在甘孜人事考試網(www.gzrsks.gov.cn)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不加試藏語文的: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 +筆試折合加分。
加試藏語文的: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25%+《申論》成績×25% +《藏語文》×20%+筆試折合加分。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具體負責。2016年6月下旬,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戶口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戶口本原件需同時攜帶,缺少其中一樣的需出具戶籍證明)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畢業(yè)時間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已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參加本次招考的,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單位及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和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符合少數民族加分規(guī)定的考生必須出具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無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戶口本原件,必須出具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8.在資格復審及后續(xù)招錄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未按要求出具所需證明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并視情節(jié)嚴重與否給予相關處罰。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遞補資格復審只進行一次。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6年7月1日至4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無二代身份證原件及無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者需要出具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藏語文》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其他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報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六、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甘孜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在考察、培訓、公示環(huán)節(jié)中,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考生檔案。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錄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前或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
(三)最低服務年限
新錄用的州級和縣級公務員在擬錄用職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擬錄用職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入職時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合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人員不得辭職,不得調離所工作的單位和借調到上級機關。未經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機關公務員考試。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36-2822498(甘孜州紀委派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九、本公告由甘孜州委組織部、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孜州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在甘孜人事考試網(www.gzrsks.gov.cn)上公告。
2.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應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特別是報名、資格審查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考生在網絡報名期間務必按規(guī)定格式上傳本人照片,網絡報名截止后照片審核不合格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5.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多準備幾份并妥善保管。
6.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rar
中共甘孜州委組織部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公務員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