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人防辦直屬事業(yè)單位湖南省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公開招聘方案
湖南省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為湖南省人防辦直屬正處級事業(yè)單位,主要承擔人防內部通訊聯(lián)絡及人防警報接收,傳遞;人防系統(tǒng)人防通訊業(yè)務指導;戰(zhàn)時防空襲的通訊保障等工作。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1〕45號),結合省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jiān)督指導下,在省人防辦黨組的領導下,省人防辦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省人防辦人事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辦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使命感,愛崗敬業(yè),刻苦勤奮;
(二)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三)團結協(xié)作,品行端正;
(四)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條件;
(五)適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它條件;
(六)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1、無線通信專業(yè)技術崗位,計劃1人,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電子與通信工程專業(yè),30歲以下,能夠到工作現(xiàn)場參與通信及通信工程建設。同等條件下,有無線通信專業(yè)資質證書者優(yōu)先。
2、通信網絡專業(yè)技術崗位,計劃1人,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專業(yè),30歲以下,能夠到工作現(xiàn)場參與通信及信息工程建設。同等條件下,有通信網絡專業(yè)資質證書者優(yōu)先。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hnrst.gov.cn)、湖南省人防辦政務公開網站(rfb.hunan.gov.cn)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27日9時—2015年7月30日17時止。
2、報名地點:長沙市楓林一路491號辦公樓5樓人事處。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
請應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自行下載《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一式三份);同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直接到招聘單位人事部門報名。
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并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三)資格審查: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防辦政務公開網站予以公示。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之比不得低于3:1,未達到比例的,經報請主管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
筆試: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考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內容為公共知識和應聘崗位專業(yè)知識。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工作態(tài)度等。
各環(huán)節(jié)考試成績在省人防辦政務公開網站公示。
(五)體檢與考察: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市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及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及考核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被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傳真):0731-88839978(辦人事處)
0731-88839909(中心綜合科)
監(jiān)督電話:0731-88839949(辦紀檢監(jiān)察室)
湖南省人防辦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