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我校工作需要,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現(xiàn)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公開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校人事處,具體負責協(xié)調、組織公開招聘工作。學校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確保招聘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學科、學術帶頭人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yè)操守和團隊合作精神;
3、在本學科有較深的學術造詣,有國內(nèi)領先或世界先進水平的學術成就,科研成果無知識產(chǎn)權糾紛;
4、學術思想活躍,與國內(nèi)外同行有著廣泛的學術聯(lián)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了解和把握本學科領域的世界發(fā)展前沿;
5、學科帶頭人年齡應當在55歲以下(1960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學術帶頭人年齡在45歲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
(二)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yè)操守和團隊合作精神;
3、具有從事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4、留學歸國的語言文學類畢業(yè)生,其所學語言須為所留學國家的母語;
5、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須于2015年12月31日前獲得博士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須于2015年12月31日前獲得碩士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6、身心健康。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湘潭大學網(wǎng)站等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有關要求
1、報名時間
(1)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20日。
2、報名方式
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請應聘人員進入湘潭大學網(wǎng)站人事處網(wǎng)頁,點擊“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tǒng)”(http://zp.xtu.edu.cn/)對崗報名(不接受其它方式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將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含第一學歷證明材料)、身份證、科研成果及獲獎等材料的電子文檔上傳,文件大小不超過2M。提供的相關材料如有弄虛假者,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方式。
1、開考比例: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碩士以及上的,崗位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招聘崗位要求為學科、學術帶頭人或博士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2、考試方法:應聘崗位要求為學科學術帶頭人或博士學歷的,采取試講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應聘崗位為碩士及以上的采用試講、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其中試講和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試講、面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試講、面試。試講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專業(yè)知識和課堂撐控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方,主要測評應聘人員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綜合分析能力。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試講和考察情況,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內(nèi)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xiàn)、工作能力及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
六、公示
根據(jù)試講、考察、體檢結果,經(jīng)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jīng)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先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并提供本人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的新入職博士,學校給予安家費15萬元,科研啟動費文科3萬元,理工科5萬元;被聘用的學科帶頭人、學術帶頭人等高水平師資,學校提供人才引進待遇,具體標準和方式面議;被聘用的其它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58292074(樊老師 袁老師)
監(jiān)督電話:0731-58292133(監(jiān)察處)
湘潭大學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