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區(qū)事業(yè)單位補充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海淀區(qū)城市服務管理指揮中心所屬海淀區(qū)突發(fā)事件預警信息發(fā)布中心,面向社會人員及畢業(yè)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涉及海淀區(qū)城市服務管理指揮中心所屬海淀區(qū)突發(fā)事件預警信息發(fā)布中心,共招聘3人,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技能及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五)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六)畢業(yè)生限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屆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畢業(yè)時能如期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七)社會人員限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北京市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人員(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yè)生)。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下載《報名表》,認真填寫表格內容,并在誠信承諾本人簽名處手簽姓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現場報名需本人到場。此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確認的方式。海淀區(qū)城市服務管理指揮中心根據相關要求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受理報名。
1.網絡報名方式和時間:請報名人員填寫《報名表》,填寫完整后將電子簡歷和報名表發(fā)至hdqxj@126.com,郵件名為“報考職位+姓名”。報名人員發(fā)送報名文件后應及時與我中心聯系確認是否成功接收。網絡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1月10日;
2.現場報名確認時間:2016年1月11日-1月12日9:00—16:30;
3.現場報名確認地點:北京市海淀區(qū)丹棱街10號新海大廈1208室,聯系人:孟慶棟,聯系電話:62822481;
4.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所需材料(復印件均需2份)
(1)《報名表》一式2份;
(2)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張(分別貼在報名表上);
(3)個人簡歷2份;
(4)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簿(卡)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6)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認證材料(請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2016屆北京生源畢業(yè)生需提供由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統招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就業(yè)推薦表上注明“統招”的,不用開具統招證明);
(8)有工作經歷的社會人員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社保證明等相關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材料、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能夠證明具備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證明材料截止時間一般均為報名當日。若報名人員已經考試合格或認定、評審通過但尚未領到證書的,須提供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加蓋公章的成績單或相關證明)。
(二)筆試
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忌捎诠P試結束7個工作日后登錄海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bjhd.gov.cn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面試入圍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面試入圍比例的按照筆試合格人數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
(三)資格復查
海淀區(qū)城市服務管理指揮中心將對擬進入復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通過人員進入面試。
(四)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忌木C合成績由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合計而成?忌捎诿嬖嚱Y束5個工作日后登錄海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bjhd.gov.cn查詢本人面試成績、綜合成績。
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參加考核人員。
(五)考核、體檢
海淀區(qū)城市服務管理指揮中心組織考核和體檢工作?己藘热葜饕☉溉藛T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
(六)資格終審
區(qū)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對考核、體檢均通過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終審。資格終審未通過人員取消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如出現考生個人放棄或資格審查、考核、體檢不通過等情況,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順延。
(七)公示
海淀區(qū)城市服務管理指揮中心將對資格終審通過的擬聘人員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不再順延。
公示通過的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調動手續(xù),未能按照規(guī)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附件:
1.《北京市海淀區(qū)突發(fā)事件預警信息發(fā)布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rar
2.《北京市海淀區(qū)突發(fā)事件預警信息發(fā)布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海淀區(qū)城市服務管理指揮中心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