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fā)<增城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聘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增人社[2014]25號)、《關于印發(fā)<增城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聘員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增人社[2014]26號)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增城區(qū)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公開招用聘員,現發(fā)布公告。
一、招用職位、人數及對象
1.辦公室文員1名,要求大學本科學歷以上;2.中巴駕駛員1名,要求持有中巴駕駛資格證。
二、報用條件
(一)報考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身體健康,能勝任招考崗位的工作;
3.具備崗位所需職業(yè)技能要求、任職資格和職業(yè)資格;
4.服從組織安排工作;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招考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的;
4.招考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21日-1月25日
2.提交資料:
報名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專業(yè)資格證、計生證明等復印件及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
3.報名人員可通過網絡進行報名:
報名人員以電子版方式個人簡歷發(fā)送至人大辦郵箱gdzcrdb@qq.com。日期以郵件發(fā)送日期為準,過期不候。
4.報名要求:
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收到簡歷后進行初步篩選,會以電話的方式通知符合條件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二)考試內容
招用考試總成績?yōu)?00分,分為面試和組織考察兩個環(huán)節(jié)(滿分均為100分),其中,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組織考察占總成績的6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體檢、考察與公示
1.按招考職位1:1的比例,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標準、考察程序參照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間考生主動放棄出現缺額時,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3.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對擬招用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招用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招考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2.本次招考有關政策由增城區(qū)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32829370。
增城區(qū)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