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共行業(yè)類、衛(wèi)生醫(yī)務類)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fā)〔2011〕276號)規(guī)定及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公共行業(yè)類、衛(wèi)生醫(yī)務類)工作人員63名(其中公共行業(yè)類44名、衛(wèi)生醫(yī)務類19名), 其中,擬面向在彭州市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工作人員共10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2)。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報考面向在彭州市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系在彭州市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大學生志愿者。
2.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16日)且考核合格。
3.截止報名結束時尚未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錄(聘)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
6.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詳見附件1、2)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16年3月17日至3月27日17:00。
審核照片:2016年3月17日至3月27日17:00。
資格審查:2016年3月18日至3月27日17:00。
網上繳費:2016年3月18日至3月28日23:59。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名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16年彭州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公共行業(yè)類)》、《2016年彭州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衛(wèi)生醫(yī)務類)》
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應聘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進行網上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具體負責。報考者提交《2016年彭州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公共行業(yè)類、衛(wèi)生醫(yī)務類)工作人員應聘資格審查表》后的1-2個工作日,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6年3月28日。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6年3月30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并于2016年4月14日至16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主考機關同意后,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6年3月31日通過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6年4月6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由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面試由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4月16日上午(星期六)。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分類設置(詳見附件1、2),公共行業(yè)類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衛(wèi)生醫(yī)務類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醫(yī)學基礎知識》。
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公共行業(yè)類)=《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政策性加分
筆試成績(衛(wèi)生醫(yī)務類)=《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30%+《醫(yī)學基礎知識》×70%+政策性加分
經組織選派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16日)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未享受過政策性加分)、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xié)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6年3月30日前的工作日內交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彭州市政府第二辦公區(qū)8樓803辦公室,彭州市回龍西路18號),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報考面向在彭州市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報考其它崗位已按規(guī)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筆試成績于2016年4月26日前登錄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pzrs.pengzhou.gov.cn)查詢。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二)面試及原件核對校驗。
進入面試原件核對校驗的人員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按照考生報考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確定,與筆試成績一起公布。面試原件校驗須本人持《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和《應聘資格審查表》參加,并交驗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系在職者,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如系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材料。
報考面向在彭州市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服務協(xié)議、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原件校驗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由此產生的空額由招聘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考生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shù)。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三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辦理。
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收費標準:根據(jù)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七、體檢
依據(jù)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shù),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筆試總成績相同,先后以《公共基礎知識》、《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
進入體檢人員由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關于我市2004年考錄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和行政執(zhí)法人員體檢、考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成人辦發(fā)〔2004〕10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分別在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聘用及報到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擬聘人員如系應屆畢業(yè)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四)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在我市服務最低年限應不少于3年(公共行業(yè)類)或5年(衛(wèi)生醫(yī)務類),未滿規(guī)定服務年限不得調離。
十一、紀律和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嚴格按照《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相關規(guī)定實行回避。
(二)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為保證此項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整個過程接受彭州市紀委(監(jiān)察局)的全程監(jiān)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彭州市紀委(監(jiān)察局)028—83874242
彭州市紀委監(jiān)察局派駐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室:028-83876115
十二、其它
(一)如考生在參考過程中身份證遺失不能及時補辦有效證件的,請持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鮮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參考。
(二)符合中共彭州市委、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彭州市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暫行辦法》的通知(彭委發(fā)〔2012〕45號)文件規(guī)定的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享受引進人才的激勵政策。詳情請登陸彭州公眾信息網(www.pengzhou.gov.cn)
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咨詢解釋公共行業(yè)類招聘事宜,咨詢電話:028-83886260(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
彭州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咨詢解釋衛(wèi)生醫(yī)務類招聘事宜,咨詢電話:028-69038099(彭州市衛(wèi)計局人事科)。
報名網站: 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查詢網站: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pzrs.pengzhou.gov.cn)
附件:1.2016年彭州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公共行業(yè)類)
2.2016年彭州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衛(wèi)生醫(yī)務類)
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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