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教育局關于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兩所直屬高中校長的公告
為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實我市校長隊伍,激發(fā)學校辦學活力,推動我市教育改革發(fā)展,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兩所市直屬高中校長,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河源市直屬高中校長2名,其中河源市第一中學高中部校長1名,河源市田家炳實驗中學校長1名。
二、資格條件
1.高中階段學校校長(含副校長)任職滿3年;或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科室正職(含直屬事業(yè)單位)干部,有5年以上高中階段學校從教經歷。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上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學歷,最終學歷為本科以上,年齡計算以公告當天為限)。
3.具有中學高級教師或相應職稱。
4.身體健康。
5.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以上榮譽稱號(教育教學類,如南粵優(yōu)秀教師、南粵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以及在其他規(guī)定期限內不能聘用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7日--2016年7月21日 ,具體受理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報名地點:河源市教育局三樓307室(地址:河源市源城區(qū)越王大道商務小區(qū))。
3.報名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1)《河源市公開招聘兩所直屬高中校長報名表》;(2)近期免冠藍底大一寸彩照(附電子版);(3)身份證;(4)學歷、學位證書;(5)專業(yè)技術資格證;(6)任職經歷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任現(xiàn)職文件;(7)任職學校獲得的榮譽證明材料及個人獲得的榮譽證明材料。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請報名者將上列材料電子版或PDF格式掃描文件(其中1-2項提供電子版,3-7項提供掃描文件),發(fā)送到河源市教育局招聘電子郵箱(hysjyjzp@vip.126.com)進行報名,郵件名為“河源市直高中+本人姓名”。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校長崗位競聘的人選,并于2016年7月25日電話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者,無法聯(lián)系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能力測試
1.撰寫申論:圍繞學校管理有關問題撰寫申論,主要測試競聘者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等能力。滿分為100分(占能力測試總成績50%),成績低于70分者不進入演講答辯環(huán)節(jié)。
2.演講答辯:應聘者圍繞主題進行即時演講,專家提問,現(xiàn)場答辯,主要測試競聘者的綜合實踐能力。滿分為100分(占能力測試總成績50%),成績低于70分者不進入組織考察環(huán)節(jié)。
能力測試總成績?yōu)?00分,按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前6名進入組織考察。
(四)組織考察
市教育局組成考察組,對進入考察人員進行綜合考察。
(五)黨組決定
考察組向市教育局黨組匯報考察情況,黨組會研究決定人選。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任職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本次招聘遵循擇優(yōu)錄用、寧缺毋濫原則,如果考察人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組織聘任
公示結束無異議后,市教育局頒發(fā)聘書,簽訂任期目標和任務合同書,試用期一年。一年后考核合格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不予聘任。
四、職位待遇
按照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聘任手續(xù),享受河源市市直同級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市政府按市人才引進相關政策,為市外選拔任職人員提供家屬房一套(服務滿10年并落戶河源可辦房產權證),一次性給予安家費補貼20萬元,聘用期間每月發(fā)放津貼3000元,同時按河源市有關規(guī)定協(xié)調解決配偶工作和未成年子女入學問題。
五、有關問題說明
公開招聘公告、報名、能力測試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河源市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heyuan.gov.cn/shtml/index.shtml)查詢。本公告由河源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762-3297399,3389677(節(jié)假日除外)
電子郵箱:hysjyjzp@vip.126.com
單位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商務小區(qū)內
2016年7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