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東至縣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2016年度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各招聘崗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參加專業(yè)測試人員,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確定進入專業(yè)測試人員,其中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5人以上的按2:1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具體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7月18-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東至縣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東至縣堯城路27號,資格復審期間聯(lián)系電話:0566-7026916)。
四、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1、自行下載打印的報名資格審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屬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蚴 ⑹胸撠熥詫W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5、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屬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憑市、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的書面證明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6、其他相關材料: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須加蓋公章)。
(二)若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資格復審,除提供以上證件、材料以外,還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證明書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或不按時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yè)測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四)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規(guī)定標準繳費80元/人,繳納專業(yè)測試費后,發(fā)放專業(yè)測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期間聯(lián)系電話:0566-7026916(縣教育局)
0566-7016873(縣人社局)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東至縣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至縣教育局
東至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東至縣監(jiān)察局
2016年7月11日
附件:2016年度東至縣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