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順縣實驗中學(小學部)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泰順縣教育局關于縣城部分學校選調教師工作的通知》(泰教人﹝2016﹞176號)精神,經縣教育局審核同意,現將公開選調小學部分學科教師有關事項補充通告如下:
一、選調程序和辦法
按照“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資格審核、筆試、業(yè)務測試、公示等程序,擇優(yōu)選調。
(一)報名、資格審核。攜帶學歷證書(第一學歷和最后學歷)、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小2寸照片2張,于2016年7月23日—7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到泰順縣實驗中學教務處報名。7月25日公布資格審核結果。
(二)選調成績折算方法。
選調總成績包括學校選調成績和選調加分兩個部分,學校選調成績占80%、選調加分占20%。其中,學校選調成績由筆試成績(占30%)和業(yè)務測試成績(占70%)組成。
(三)筆試。經資格審核,符合選調條件的學科教師,統一參加由泰順實驗中學組織筆試。
1.筆試時間:7月27日上午9:00-11:00在泰順實驗中學舉行(參加選調筆試的老師于7月26日下午2:30—5:00到泰順縣實驗中學教務處領取準考證)。
2.公布筆試成績:7月28日(要求查分的教師于7月28日11:00前到泰順縣實驗中學教務處登記)。
3.確定業(yè)務測試入圍對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學科選調人數1:2的比例確定入圍業(yè)務測試對象名單(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進入業(yè)務測試)。公布業(yè)務測試入圍名單。7月28日下午,入圍對象提供加分的相關證明材料。7月29日上午公示選調加分成績。
(四)業(yè)務測試。業(yè)務測試的形式為試講(準備60分鐘,試講15分鐘)。業(yè)務測試時間:2016年7月29日上午7:30-11:30。7月30日上午公布試講成績,下午公示選調總成績。
(五)公示。7月31日根據選調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擬選調入圍人員名單(若有分數并列的,按業(yè)務測試成績高者錄。M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兩天。
(六)上報發(fā)文。結果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縣教育局發(fā)文。
二、其它事項
1.入圍業(yè)務測試的選調對象須在7月28日下午16時前將選調加分相關證件(證明)送交泰順縣實驗中學教務處,逾期不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該項加分權利。
2.班主任加分以原學校提供的班主任津貼發(fā)放的工資冊復印件(須加蓋原學校公章)為準。
咨詢電話:0577-59286863(實驗中學教務處)(章老師:13959887321、627321,潘老師13750910909、620909).
附件: 2016年泰順縣城部分學校教師選調教師報名表
泰順縣實驗中學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