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當涂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 2016年當涂縣所屬公辦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3.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全縣計劃招聘幼兒教師16名。(具體崗位情況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業(yè)精神和職業(yè)道德。
(二)須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幼兒教師資格。
(三)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認定出生年月日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完整的畢業(yè)生學業(yè)檔案,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⑴ 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⑵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⑶ 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⑷ 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⑸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6)現役軍人;(7)在編在職人員(含通過公開招聘已被公辦幼兒園錄用實行人事代理不入編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將在當涂縣人民政府網(www.dangtu.gov.cn)當涂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和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ahdtrsj.gov.cn)上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由縣教育局、人社局共同負責,實行統(tǒng)一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2016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補報。
3.報名地點:當涂縣教育局人事股109室(太白路東段縣職教中心院內)。
4.報名與資格審查辦法:
⑴報考人員須填寫《資格審查表》,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
⑵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幼兒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⑶符合加分條件的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相關材料認定加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需滿2年及以上)。
5.收費標準:根據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guī)定,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每人每科繳納45元筆試費;進入面試人員,每人繳納80元面試費。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tǒng)考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xù)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上述人員同時均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三)考試
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招考,考試由縣教育局會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專業(yè)知識(含教學設計、繪畫),以大學專科學前教育專業(yè)教材為主。
(3)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2.加分: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期間提供相關材料認定加分,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由縣教育局和人社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