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羅田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guī)定,經(jīng)縣政府研究同意,縣人社局組織(以下簡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縣教育局所屬學校、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教師5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2016年羅田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條件表》(附件1)要求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
1、本縣在編教師;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nèi)的人員;
4、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
5、現(xiàn)役軍人;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報告人員可通過羅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luotian.gov.cn/)、羅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lt12333.com/)、羅田縣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lt.e21.cn/)查詢《2016年羅田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條件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1日至9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14日下午18:00點。
2、報名方式,F(xiàn)場報名。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報考人員須交納筆試費,兩科合計100元。
3、報名地點。報名地點為縣教育局政工股(縣教育局五樓503室)。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或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兩寸彩色照片2張,填寫好的報名登記表。
報考人員要對照《2016年羅田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條件表》認真如實填寫《2016年羅田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可登錄羅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羅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羅田縣教育信息網(wǎng)下載)。報考人員要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實際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填寫信息錯誤、弄虛作假,在資格確認時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其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考試與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nèi)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lián)系。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縣教育局負責。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jié)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前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數(shù)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jīng)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在相同類別崗位、相同專業(yè)中公開調(diào)劑。如沒有調(diào)劑的或調(diào)劑不成功,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
1、筆試
筆試工作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考試范圍和方式:筆試科目及考試范圍見《2016年羅田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條件表》,筆試采用閉卷測試。
(2)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總成績計算。筆試總成績=《幼兒教育專業(yè)知識》×60%+《幼兒教育綜合知識》×40%。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