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持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學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時簽署2017年8月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承諾書。
(2)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已就業(yè)的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能證明身份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同時繳納面試費。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1)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即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如因特殊情況出現(xiàn)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低于1:3的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等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
(2)報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招聘崗位的考生,經資格審查合格,可直接進行面試。如因特殊情況出現(xiàn)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等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
(3)面試方式、內容
面試采用問答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崗位履職所具備的專業(yè)水平和能力。
2.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請在昆明衛(wèi)生人才網查看面試公告。
3.參加面試時注意事項
參加面試的考生持準考證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并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封閉管理,遲到20分鐘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察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筆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
(三)考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教育系統(tǒng)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衛(wèi)生系統(tǒng)、其他事業(yè)單位(含安寧市鳴矣河小學會計崗位)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報考碩士研究生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
考試綜合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如果出現(xiàn)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面試成績分高的進入下一階段。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 :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
七、考察、體檢
(一)考察及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用人單位應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按照考試和考察結果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安排到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對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二)在考察和體檢階段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人選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紀委、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察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察、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本簡章由安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十一、監(jiān)督電話
安寧市監(jiān)察局 0871-68699392
安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1- 68699750
附件:安寧市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安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11日
安寧市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