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依據(jù)市政府“退一補一、先補后退、臨退轉崗”政策,經(jīng)縣政府批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向社會招錄70名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充實到農村中小學任教,特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招聘范圍
1、2005年以后畢業(yè)(含2005年)且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興隆縣籍(祖父母在興隆縣取得常住戶口)或于2012年7月5日前取得興隆縣常住戶口的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
駐興部隊官兵隨軍家屬及子女由所在部隊出具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
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2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也可參加此次招考,但錄用后須在兩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辭退。
2、在我縣“三支一扶”的服務期已滿的外縣籍支教教師。
3、2001年以來在興隆縣公立學校(園)任教的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且具有連續(xù)3年以上教齡的代課教師,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崗位名額及條件
中小學各科教師70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60人,?茖W歷10人。?茖W歷不分專業(yè)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崗位名額分配如下:
學科 | 名額 | 專業(yè)要求(備注) |
數(shù)學 | 9 | 1、師范類及藝術、體育、計算機專業(yè),以專業(yè)為準(學什么報什么)。 2、非師范類:理工、農林醫(yī)類以報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為主。文史類以報語文、歷史、政治為主。旅游及地礦、地理類以報地理為主。外語言學科以報英語為主。 |
語文 | 9 | |
英語 | 10 | |
物理 | 4 | |
化學 | 4 | |
政治 | 2 | |
地理 | 2 | |
生物 | 2 | |
歷史 | 2 | |
美術 | 4 | |
體育 | 4 | |
音樂 | 4 | |
微機 | 4 | |
合計 | 60 |
各招聘崗位所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崗位名額的2倍時,該崗位的招錄取消,報名人員可調整到其它崗位。被取消的崗位數(shù)按實際報名情況,等額增加到其它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校期間受過“記過”以上處分而沒有撤消的人員。
三、組織報名
1、公告時間:2012年7月20日開始在縣電視臺和縣委、縣政府門口公示招聘簡章,同時,將招聘簡章下發(fā)到各鄉(xiāng)鎮(zhèn),傳達到各村。
2、 報名時間:2012年7月27日8:30至7月31日17:30。
3、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縣政府一樓東側105室)。
4、報名時需攜帶如下材料: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優(yōu)惠考生和代課教師相關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同底照片四張。同時繳納報名費100元。
5、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由縣教育局、人社局、監(jiān)察局、公安局在報名時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填寫《興隆縣教師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
四、考試考核
考試采取筆試加試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試講成績占總成績的40%。
1、筆試。
(1)筆試將委托外地或專業(yè)考試機構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閱卷。
(2)考試要求與高考要求相同,采取閉卷答題方式。
(3)筆試內容:公共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師職業(yè)道德等相關知識),滿分100分。
(4)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為8月5日8:30—8月6日17:30。
(5)筆試時間:8月8日上午9:00—11:00。
(6)筆試地點及其他注意事項將在準考證中明確。
2、試講。
(1)按筆試成績本科分專業(yè)崗位、?瓢纯偱判,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shù)1:1.5的比例進入試講。如遇末位并列情況,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試講。
(2)試講成績采取評委當場亮分形式,成績當場公布。
(3)試講評委全部外聘,每組評委設7人,共設兩組。
(4)試講時間為8月12日,地點另行通知。
(5)試講將以學科為單位,提前45分鐘抽簽確定試講順序,提前30分鐘抽簽確定試講題目,然后每10分鐘確定下一位試講人員的試講題目。
(6)試講內容:以試講所報崗位知識為主,主要考核相關選題知識的理解、語言表達能力、板書設計、綜合應變能力和儀表舉止。
(7)試講時間為10分鐘。
(8)試講評分: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時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shù)平均后為該考生最后試講成績。
(9)試講人員自愿放棄試講資格須在試講前一天由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逾期未提交者不參加試講將視為自動放棄試講資格。
3、優(yōu)惠政策。
“三支一扶”服務期滿支教教師筆試成績加5分。
4、體檢。筆試、試講成績按比例折算后,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本科分專業(yè)取前60名、?瓢纯偝煽內∏10名進入體檢(末位并列一并聘用)。體檢由考務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到縣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依照《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體檢費用考生負擔。
5、政審。由縣紀委監(jiān)察局、縣人社局、縣公安局對招錄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和成績冊報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6、公示。考試、考核合格的報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對象在公示期內被舉報,經(jīng)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總成績依序遞補。
五、聘用
1、確定人員。綜合筆試、試講和體檢考核公示等情況,最后確定人選,出現(xiàn)空缺時依序遞補。
2、聘用程序。按照各學校的專業(yè)需求及編制情況,不考慮考試名次,統(tǒng)籌安排。錄用后全部分配到農村中小學任教,且五年內不得申請調動。學校與聘任教師簽協(xié)議,試用期一年。在試用期內凡經(jīng)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3、審核報批?己斯窘Y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招聘情況上報政府審批,批復后辦理人事聘用手續(xù)。
4、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聘用人員將按需分配到縣內農村各中小學,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在規(guī)定時限內不能到崗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崗位空缺名額按總成績依序遞補。
六、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1、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貫徹落實“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成立興隆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對此項工作進行管理及監(jiān)督。
2、對報考人員所持證件、資料嚴格審查,假冒偽造各種證件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并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對幫助考生制造假證或審查疏漏的,嚴格追究當事人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辭退。
3、招聘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實行招聘范圍條件、計劃、程序、筆試成績、試講結果、聘用結果“六公開”。具體工作人員要按規(guī)定條件,嚴格堅持 程序和標準,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切實把優(yōu)秀人才吸收到教育系統(tǒng)中來。對于違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和影響的,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4、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縣教育局咨詢電話:5052759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5052802
縣紀委(監(jiān)察局)監(jiān)督電話:5054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