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重慶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創(chuàng)建于1965年,是市教委主管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屬國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職業(yè)院校”、全國“就業(yè)50強”單位之一,“教育部2017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典型經驗高校”。為進一步優(yōu)化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及《關于印發(fā)<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6〕281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方針,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89名(詳見附件1)。
為改善人才隊伍學緣、地緣結構狀況,本次招聘將赴全國各重點院校采取現場筆試、試講、面試等方式招聘部分崗位人才。本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世界排名500強高校、全國重點院校以及教育部全國95個一級學科高校排行榜上榜專業(yè)和高層次人才85名(詳見附件2)。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適應報考崗位要求。
(二)具有國民教育碩士及以上學歷。
(三)年齡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其中,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或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四)身體條件符合崗位要求,達到聘用體檢標準。
(五)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它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2)。
(六)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zhí)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guī)定。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在報到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七)專業(yè)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yè)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yè)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yè)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yè)。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guī)范填寫畢業(yè)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yè)。
四、招聘程序
(一)高層次人才招聘程序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級職稱及以上人員進行公開考核招聘。
1、符合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條件者,投遞簡歷至郵箱:cdgyrsc@126.com。待人力資源處統(tǒng)一聯系二級學院后即刻通知考核。
2、考核招聘可由部門主要負責人、相關專業(yè)骨干教師、學校人事考核專家?guī)斐蓡T、教務處和組織人事部門相關人員、紀檢監(jiān)察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人員不得少于五人),負責進行專業(yè)考核工作,分值100分。
高層次人員總成績=考核成績(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3、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和其他人才一致。
(二)其他人才公開招聘報名及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符合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者請點擊學校人力資源處人才招聘欄處鏈接(重慶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管理機構→人力資源處→人才招聘。請自行注冊并且登陸報名、根據崗位需要上傳相關附件,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多填無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報名。應聘人員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情況,填報內容如有虛假、隱瞞,取消其報考資格。
報名時間:2017年10月31起至2017年11月14日12:00
報名網址:http://ohr.cqcet.edu.cn/(鏈接入口)
2、現場復審:
學校按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者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復審。復審通過人員,均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F場復審時間為2017年11月16-17日,具體地點及要求請關注學校人力資源處網頁信息。各崗位報名人數于考試考核前在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予以公布。
符合參加現場復審條件的人員須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書及有效證件,包括:①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最高學歷及學位證書(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出具學生證);③職業(yè)資格證書;④其他證明材料(包含報名崗位所需要的中共黨員證明材料,主要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可用養(yǎng)老保險及合同佐證)。
(三)其他人才考試
考試流程分為初試、面試。
應聘者在初試環(huán)節(jié)根據報考崗位參加2門測試,每門科目分值100分。各招聘崗位按照1:3的開考比例開考,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1)教師崗位
教師崗位初試采取筆試和適崗能力測試(講課和技能測試)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時間120分鐘;適崗能力測試(講課和技能測試)內容以學校通知為準,時間10-15分鐘,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技能、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tài)度等。
(2)非教師崗位
非教師崗位初試采取筆試和適崗能力測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根據筆試成績,各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進入適崗能力測試,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可按1:3的比例確定,如仍未達到則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除筆試成績外,適崗能力測試成績以70分為合格標準,未達到7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
教師崗位初試時間和非教師崗位筆試時間:2017年11月25日;非教師崗位適崗能力測試試定于2017年11月29日,具體考試方式、講課內容、考試地點于考試前在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另行通知?荚嚫黜棾煽冇11月下旬在報名系統(tǒng)或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予以公布。
如因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考試的崗位,請報考人員按照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通知要求帶上繳費票據,到指定地點辦理退費手續(xù)。
(2)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根據擬聘崗位名額1:2的比例,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應“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
面試分值10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是否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以及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huán)境適應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tài)度等。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以70分為合格標準,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評定面試成績在90分以上、7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對面試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70分以下人員,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市教委及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2017年12月12日,具體參考人員、地點于12月上旬在報名系統(tǒng)或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教師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30%+適崗能力測試×30%+面試成績×40%
非教師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30%+適崗能力測試×3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安排。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2〕149號)規(guī)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guī)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tǒng)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zhèn)巍?/P>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huán)節(jié)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試成績等有關信息在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或報名系統(tǒng)予以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學校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重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審批,完善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其中,屬應屆畢業(yè)生的,應及時簽訂三方就業(yè)意向協議書,待畢業(yè)報到后再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簽訂三方就業(yè)意向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最后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布后的30個工作日內。30個工作日內未按規(guī)定完成相關手續(xù)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公示后按規(guī)定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的人員,由學校與其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xù)。按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確立人事關系。經審批同意的人員,學校與之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xù)。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人事關系。
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最遲須在2018年7月5日前取得應聘條件的規(guī)定學歷、學位證書,并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國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報到,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放寬至2018年12月31日,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招聘資格。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3-65928102;聯系人:鄭老師
附件:附件1:重慶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2:重慶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高層次人才及全國重點院校畢業(yè)生崗位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