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要求與待遇
1.對象:①國內高校2018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在本科或研究生層次所學專業(yè)為師范類);②2018屆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含免費師范生);③江西師范大學2018屆師范類本科優(yōu)秀畢業(yè)生(以推薦表為準,不含省屬免費師范生)。
2.要求:①所學專業(yè)與應聘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層次所學專業(yè)均可);②具備相應層次、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高中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可報考初中崗位);報考心理學教師崗位需同時具備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本科學歷為三級、研究生學歷為二級);③成績優(yōu)秀,身心健康,無掛科補考及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3.待遇:被聘用者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形式
宜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編辦組織市直學校到相關高校組織專場招聘會。招聘單位與學生直接見面,雙向選擇,經過面試后,擇優(yōu)聘用,現(xiàn)場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
四、招聘崗位
(一)學科計劃
1.宜春中學(25名,均為高中崗位):語文1名、數學3名、英語1名、政治1名、歷史2名、地理2名、物理3名、化學4名、生物3名、體育1名、美術1名、計算機2名、心理學1名;
2.宜春一中(21名,均為高中計劃):語文3名、數學4名、英語4名、政治1名、歷史2名、地理2名、化學2名、生物2名、計算機1名;
3.宜春三中(6名,均為高中計劃):語文1名、數學3名、英語1名、心理學1名;
4.宜春實驗中學(4名,均為初中計劃):語文1名、數學1名、生物1名、體育1名;
5.宜春八中(6名,均為初中計劃):英語1名、政治1名、歷史1名、體育1名、物理1名、化學1名,共6名招聘計劃(均為初中崗位);
6.宜春九中(96名,含高中計劃85名、初中計劃11名):
高中崗位85名:語文13名、數學13名、英語12名、政治6名、歷史6名、地理6名、物理8名、化學6名、生物6名、體育4名、音樂1名、美術1名、計算機2名、心理學1名;
初中崗位11名:語文2名、數學2名、英語2名、物理1名、體育1名、音樂1名、美術1名、計算機1名。
(二)招聘批次。本次招聘分兩個批次進行。第一次批次在華中師范大學進行,華中師范大學未完成的招聘計劃再次在西南大學進行(招聘計劃以現(xiàn)場公布的計劃為準)。
五、工作程序
1.發(fā)布招聘信息。將《江西省宜春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2018屆畢業(yè)生招聘教師公告》在相應高校就業(yè)信息網、宜春人事考試網和宜春教育網同時發(fā)布。
2.考生現(xiàn)場報名。①報名方式:考生持填寫好的《宜春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2018屆畢業(yè)生招聘教師報名表》(網上自行下載)、個人簡歷、榮譽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現(xiàn)場報名。②報名時間:12月18日8:30開始(華中師范大學就業(yè)處B112招聘大廳);12月21日8:30開始(西南大學第28教學樓104室)。③注意事項: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考生最多可報2所學校志愿(即:宜春中學、宜春一中、宜春三中3所學校中選報1所,宜春實驗中學、宜春八中、宜春九中3所學校中選報1所)。請考生分別填寫報名表,務必在報名表志愿欄勾選屬于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2所填報學校志愿批次不能重復,否則取消審查資格),并分別遞交報名學校。
3.確定面試人員。招聘小組對考生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與考生進行現(xiàn)場交流,根據交流和填報志愿情況,按崗位計劃數不高于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階段人員(報名不足1:3比例,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進入面試)。所有考生只能參加1所學校的面試。
4.組織面試。確定面試名單后,招聘小組電話通知考生?忌直救松矸葑C在規(guī)定時間(華中師范大學:12月19日上午8:30;西南大學:12月22日上午8:30)到達指定地點(具體待定)集中參加面試。面試形式為試講,試講時間12分鐘,面試教材為招聘學,F(xiàn)行通用教材(具體詳詢招聘學校)。另報考心理學崗位的人員除試講外,還需加試案例分析;報考音樂、體育崗位的人員除試講外,還需加試現(xiàn)場專長展示。
5.確定擬簽約對象和簽約。根據面試結果(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按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簽約人員,經宜春市人社局、宜春市教育局、宜春市編辦等部門審核通過,現(xiàn)場與畢業(yè)生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因考生放棄簽約產生的空缺,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70分及以上考生中,遞補一次。
6.考核與體檢。畢業(yè)生正式到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宜春市教育局組織對學生的考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協(xié)議。
7.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己、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宜春市人事考試網、宜春教育網上進行公示。
8.辦理聘用手續(xù)。公示期滿,招聘結果報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門認定后,辦理擬聘人員聘用等手續(xù)。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1.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者;2.未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者;3. 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4.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5.放棄聘用資格者;6.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規(guī)定不準聘用者。
七、咨詢電話
宜春市教育局: 0795-3998126
宜春市人社局: 0795-3271152,3272805
宜春中學:0795-3997199,羅金平(13807957985)
宜春一中:0795-3272416,王 峰(15179502817)
宜春三中:0795-3273407,周春鋒(15727579257 )
宜春八中:0795-7088328,潘國榮(13766418654)
宜春實驗中學:0795-3229292,王曉鵬(13870587255)
宜春九中:0795-3558199,彭一雄(1830705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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