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赤峰市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市直單位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通知
現(xiàn)將2017年度赤峰市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市直屬單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予以公布。
2017年度赤峰市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市直屬單位面試工作定于2018年1月13日(星期六)進行,廚師崗位一同參加資格復審,單獨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F(xiàn)將有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時間
2018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地點
赤峰市教育局(新城區(qū)大明街30號)。
(三)報考教師崗位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
(2)居民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證件必須一致);
(3)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面試考務費50元;
(5)報考“項目人員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或服務起始終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見)的證明;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須提供自治區(qū)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6)報考人員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及企業(yè)聯(lián)系電話。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報考廚師崗位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一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
(2)居民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與參加面試所使用證件必須一致);
(3)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
(4)面試考務費50元;
(5)廚師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要求
1.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復審者或不按規(guī)定提供上述材料者,取消面試資格。遇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前來進行復審的考生,須提前說明理由,同意后,按批準的時間前來資格復審。
2.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30分,低于30分的考生不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
二、面試
(一)面試時間
2018年1月13日(星期六)起。
(二)面試地點
赤峰市民族特殊教育學校。
(三)面試形式與面試內(nèi)容
具體形式和內(nèi)容于考生資格復審時告知考生,請考生在資格復審同時務必不要忘記領(lǐng)取《面試須知》和《面試準考證》。
(四)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進入體檢和審核環(huán)節(jié)。
(五)咨詢電話:0476-8333656。
赤峰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