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文山學院招聘教師公告(第二批)【6人】
根據(jù)工作需要,文山學院2018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現(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性質、職能、地址
文山學院是云南省教育廳直屬的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職能是培養(yǎng)高等學歷人才,促進科技文化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學院開展文學、理學、工學、教育學、藝術學、歷史學、法學、管理學、農(nóng)學等學科本科學歷教育,相關學科專業(yè)的科學研究,成人教育,學歷教育,專業(yè)培訓,國際合作,學術交流,社會服務。
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學府路66號
二、招聘對象
具備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完全符合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具體崗位要求以本公告附件《文山學院2018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為準。
三、招聘崗位、專業(yè)及人數(shù)
見本公告附件《文山學院2018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四、招聘方式
堅持以人為本,依據(j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等考察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五、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任職資格、技能等全部條件;
(四)年齡要求:大學本科年齡在30周歲(198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197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因工作特殊需要,緊缺急需人才,經(jīng)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人員。
六、應聘人員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1.應聘人員須填寫并提交《文山學院2018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本人承諾”處網(wǎng)絡報名時可先使用電子簽名。
2.應聘人員須提供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的學歷、學位須經(jīng)教育部認定并提供證明文件)、居民身份證。
3.應聘人員有工作單位的,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應聘人員還須提供相關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執(zhí)業(yè)證書等能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七、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文山學院網(wǎng)頁(www.wsu.edu.cn)公告欄閱讀招聘公告,下載并如實填寫《文山學院2018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將報名所需材料發(fā)送至報名郵箱,按要求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復審。報名郵箱:wstcrsc@163.com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5日0:00—10月30日17:00。
聯(lián)系人:張老師,電話:0876-2624099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及報考崗位所要求其他相關材料(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掃描件。
3.報名人員應將本公告第六項“應聘人員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所要求提供的材料以電子文檔、掃描件的形式發(fā)送至公告公布的報名郵箱,以完成報名。上述所有報名電子材料要求放入一個文件夾,文件夾以“考生姓名+報考崗位”命名,如“張三+人文學院專技崗”,電子郵件的主題統(tǒng)一命名為“2018第二批公開招聘報名”。提交報名資料前請認真核對,不要重復提交報名材料。
(三)資格審查
1.由云南省教育廳和文山學院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結果于2018年11月6—7日在文山學院網(wǎng)站(www.wsu.edu.cn)公布。
2.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到文山學院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攜帶上述相關證件、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同時提交一份紙質的個人自薦材料,復審合格者方可領取準考證。資格復審時間與領取準考證時間同步。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于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上午8:00至下午5:30到文山學院人事處報到,參加資格復審,領取筆試考試準考證。人事處地址:文賢樓四樓4-15室
八、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指導下,由文山學院具體組織實施,文山學院網(wǎng)站公布考試的相關信息,省教育廳人事處對組織考試相關環(huán)節(jié)進行指導。
(一)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專業(yè))知識兩部分,滿分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占30%,崗位(專業(yè))知識占70%,考試時限共120分鐘。公共基礎知識包括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法規(guī)等相關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聘者對高等教育知識的應用、從事高等教育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崗位(專業(yè))知識主要測試聘用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
筆試時間:2018年11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考試地點:文山學院綜合教學樓,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招聘人數(shù)與實際報名考試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1:3(要求博士學歷的崗位除外),未達到1:3的,取消相應招聘崗位。緊缺急需人員的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經(jīng)省人社廳和教育廳批準后方可組織開考。屬于放寬條件招聘的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筆試成績于筆試考試結束當天在文山學院人事處公告欄上公布,考生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向文山學院人事處申請復查。
具有博士學歷、學位人員,具有高級職稱且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以上人員并已通過資格審查(復審)的人員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和考察程序。
(二)面試。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按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應聘者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如進入面試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分兩部分進行,第一部分為部門面試,由用人部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內容為本專業(yè)領域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采取測試、試講、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成績占面試成績的50%;第二部分為學?疾煨〗M面試,由學?疾煨〗M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面試,采取答辯、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成績占面試成績的50%。
面試成績低于70分(含)者,不予聘用。
博士崗位若只有1名應聘者的,面試成績低于80分,不予聘用。
面試時間:2018年11月11日(星期日)部門面試,面試地點由相關用人部門自行確定并通知參加面試人員;11月12日(星期一)學校考察小組面試,面試地點:文山學院文賢樓201室。
(三)公布綜合成績。2018年11月13日公布考試綜合成績,公布地點:文山學院文賢樓一樓大廳公告欄。
(四)成績計算。
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組成,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
1.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部門面試×50%+學校考察小組面試×50%。
2.考試綜合成績
參加筆試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免筆試人員: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3.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未達到70分的為不合格,不再進行下一步招聘程序,不予錄用。
九、考察
根據(jù)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按照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相關規(guī)定及內容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十、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須進行體檢,由文山學院人事處組織參加體檢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由個人承擔),體檢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jù)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經(jīng)學校黨委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文山學院人事處公示欄內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方可按程序報批。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按照本崗位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并在報批時附情況說明: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自動放棄聘用的(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并按捺手印的書面情況說明);
4.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依據(jù)本人預留的聯(lián)系方式聯(lián)系不上本人的;
5.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6.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二、錄用
已簽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錄用人員,必須在此次招聘考察結束后、報批辦理錄用手續(xù)前將解除合同證明原件提交學校人事處。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十三、待遇
1.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云南省事業(yè)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聘用人員具有博士學位的,學校給予一定的安家補助費和科研啟動經(jīng)費。
2.新聘用的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博士研究生試用期為3個月,碩士研究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計算入聘用合同期限。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十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傳傳單,以免上當受騙。
(二)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報考人員將被視為違反了誠信承諾,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十五、紀律監(jiān)督及相關要求
應聘者須服從國家和云南省的公開招聘政策、法規(guī)等相關規(guī)定,提供符合規(guī)定并與招聘崗位相符的證件,對違反紀律的應聘者,視情節(jié)輕重,可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招聘工作人員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其他情況,應當回避。如有違反招聘紀律、徇私舞弊行為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擬聘用人員報到時必須提供與應聘崗位要求相符的畢業(yè)證、學位證、與崗位要求相符的其它證書原件,畢業(yè)證的專業(yè)必須與招聘崗位要求一致,否則不予聘用。
聯(lián)系部門:文山學院人事處電話:0876—2624099
監(jiān)督部門:文山學院紀監(jiān)審處電話:0876-266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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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學院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