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內蒙古呼和浩特中小學引進人才公告【200人】
為優(yōu)化教育人才結構,經(jīng)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擬引進一批急需緊缺的高學歷青年人才、優(yōu)秀骨干教師,F(xiàn)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安排
本次中小學引進人才工作涉及呼和浩特市屬和旗縣區(qū)屬中小學34所,計劃引進人才200名。具體信息詳見《2019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學引進人才崗位表》(以下簡稱《引進人才崗位表》)。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其中第3、4條只須具備一條即可。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備教育教學基本能力,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碩士研究生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博士研究生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1978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教師崗位要求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教師資格證書可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則不予聘用),所學專業(yè)與《引進人才崗位表》要求的專業(yè)一致。具體要求如下:
(1)市區(qū)所屬學校漢授崗位擬引進人才,須具有境外著名大學(2018-2019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或國內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的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且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
(2)市區(qū)所屬學校蒙授崗位以及土默特左旗、托克托縣、和林格爾縣、清水河縣、武川縣所屬學校擬引進人才,須具有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且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
4.在原單位已納入事業(yè)編制管理,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1978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報考蒙授崗位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3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教師崗位要求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和職稱證書,所學專業(yè)與《引進人才崗位表》中“崗位名稱”要求的學科相近或一致。管理崗位專業(yè)不限。報考人員還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正高級職稱;
(2)榮獲特級教師稱號;
(3)榮獲地市級及以上教學基本功一等獎;
(4)榮獲縣級及以上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稱號之一。
其中正高級教師,特級教師,省級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3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呼和浩特市地區(qū)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4.現(xiàn)役軍人、在職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以及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人員);
5.2019年8月1日及以后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研究生;
6.報考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
(1)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hhpta.org.cn)。
(2)報名時間:2019年5月28日9:00—5月31日17:00。
(3)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詳見《引進人才崗位表》),且必須用居民身份證(護照)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當簽署《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2019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學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在填寫個人簡歷時,報考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中專、大專、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jīng)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須完整填寫工作經(jīng)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須填寫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否則,用人單位可不予審查通過。
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本通告和《引進人才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與參加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人員須對網(wǎng)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面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2.報考資格的初審
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wǎng)上進行,資格初審工作由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部門在報考人員網(wǎng)上報名后及時提出審查意見。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報考人員須打印《報名登記表》2份,用于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時間: 2019年5月28日9:00—6月1日12:00。
報考人員對《引進人才崗位表》中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向所報考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咨詢(咨詢電話詳見《引進人才崗位表》)。
(二)資格復審
1.報名結束后,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篩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不足1:5比例的,直接進入資格復審。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shù)較多的崗位,可采用專業(yè)能力測試方式按照1:5比例篩選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或者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2.用人單位將于6月17日18:00前電話通知進行資格復審人員。未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3.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書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
(3)往屆畢業(yè)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學籍在線報告(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驗證期應在現(xiàn)場審核確認結束前有效);留學人員須于6月19日前提供教育部發(fā)放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居民二代身份證(護照)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與參加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5)教師資格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可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在現(xiàn)場審核時須提供正在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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