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東濰坊峽山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簡章(教師55名)
報名時間:2019年7月28日9:00-7月30日16:00
筆試時間:2019年8月10日9:00-11:00
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等文件要求,峽山區(qū)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擬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58名,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需同時具備相應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對口(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對口)。專業(yè)是否相符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和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
(五)具有教師資格要求的崗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筆試成績合格證明,并于2019年8月20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六)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具有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同等學歷、學位證明。
(七)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項目人員(須是峽山區(qū)生源或是在峽山區(qū)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xié)議書(合同)規(guī)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優(yōu)惠政策。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或已就業(yè)人員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或就業(yè)單位同意。在職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及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招聘;現役軍人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7月28日9:00-7月30日16:00
查詢時間:2019年7月28日11:00-7月31日11:00
應聘人員登錄“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考試鑒定”欄目“網上報名”子欄目查看登錄網上報名窗口(http://rsj.weifang.gov.cn/rsks/wsbm/,下同),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務必清晰)。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待審核期為24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9年7月28日11:00-7月31日11: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如招聘單位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9年7月28日11:00-7月31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考試鑒定”欄目“網上報名”子欄目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人員須于2019年8月6日9:00-8月9日16:00前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和《2019年峽山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
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在規(guī)定的繳費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和身份證的原件到指定地點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xù)(報考綜合類崗位的考生到峽山區(qū)管委會大樓306室辦理、報考教育類崗位的考生到峽山區(qū)教體局辦公室辦理)。審核成功后,考生確認完成。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
減免考務費的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
4.有關事項: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初審通過者,不得更改報考崗位。
(2)對最終報名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3:1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崗位要求的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取消或核減的招聘計劃經研究后,調整到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3)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如因報名信息填寫不完整或有不實之處,出現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擔。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峽山區(q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現場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發(fā)現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現象,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招聘單位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F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
筆試采取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9年8月10日9:00-11:00,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根據崗位招聘要求,主要考察應聘者崗位履職所需的理論知識、專業(yè)素養(yǎng)等。綜合類崗位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知識水平、分析問題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教育類崗位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理論知識,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教育理論知識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和心理學等教學基礎知識。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相同崗位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面試人選按1:3的比例確定;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其中,招聘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tǒng)一確定為28人)。按上述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經審查不具備招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2.面試
面試形式另行公告。滿分10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所聘崗位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
為保證應聘人員素質,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考察體檢范圍。另外,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以該考生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面試的最低分數線。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也不能進入考察體檢范圍。
面試定于8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面試考務費70元。
(四)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fā)〔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xù)。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疾祗w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考察體檢的具體時間等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工作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發(fā)現問題,一經核實取消擬聘用資格。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統(tǒng)一排序,組織依次選崗確認。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定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選取的工作單位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xù),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業(yè)單位人員待遇。
四、其他事項
此次招聘,接受社會監(jiān)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簡章規(guī)定執(zhí)行,如發(fā)現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處理。
本次招聘的報名、考試、成績公布、考察體檢、擬聘用人員公示等相關信息,將通過峽山區(qū)政務信息網實時發(fā)布。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該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公告,并保持所留聯(lián)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有效,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信息或關閉通訊工具等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委托外地有關考試機構承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無關。
綜合類崗位咨詢電話:0536-7739005,
教育類崗位咨詢電話:0536-3086968、0536-3086991。
咨詢電話請在正常工作期間內撥打。
附件:
1.峽山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xls
2.2019年峽山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doc
峽山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