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課
按照指定內容,進行模擬上課。備課45分鐘,上課10分鐘。
五、計分辦法
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以30%計入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繪畫40分、彈唱30分、形體表演30分),以30%計入總成績;上課成績滿分100分,以40%計入總成績。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比例進入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和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名次,從進入技能測試考生中按招聘人數1:2比例確定進入上課考生。不足比例按實確定。通過筆試入圍技能測試而放棄技能測試的,不再遞補;通過技能測試入圍上課而放棄上課的,不再遞補。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當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上課成績、繪畫、即興彈唱、形體表演成績順序比較,高者排位在前?偝煽兊陀60分的不予錄取。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六、考試安排
考生隨帶身份證和考試相關用品參加考試,考生要認真閱讀并遵守《疫情防控期間教師招聘考試考生須知》(附件4)和《疫情防控期間教師招聘考試筆試考場規(guī)則》(見附件5)。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參照公務員標準進行。
不按通知要求參加體檢、考察的視作本人放棄。本人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則從進入上課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后不再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擬聘人員在舟山市普陀區(qū)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區(qū)教育局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檔案轉到后,經審核合格,簽訂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應服從分配到相關幼兒園工作,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列入教師事業(yè)編制,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3.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經考核難以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電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80-3012510,區(qū)教育局:0580-3028008。
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具體事項屆時另告。
九、信息發(fā)布平臺
1.舟山市普陀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信息公開目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23/index.html
2.舟山市普陀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信息公開目錄-區(qū)教育局-公告公示欄: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13/index.html
其中,舟山市普陀區(qū)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區(qū)教育局為發(fā)布考試、體檢、公示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80-3015454。
附件1:2020年普陀區(qū)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2:普陀區(qū)教育局教師招聘健康申報表.doc
附件3:普陀區(qū)教育局教師招聘考生近期活動軌跡查詢方法.doc
附件4:疫情防控期間教師招聘考試考生須知.doc
附件5:疫情防控期間教師招聘考試筆試考場規(guī)則.doc
舟山市普陀區(qū)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