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性學習主要體現為語文知識的綜合運用、聽說讀寫能力整體的發(fā)展、語文課程與其他課程的溝通、書本學習與實踐活動的緊密結合。
綜合性學習應強調合作精神,注意培養(yǎng)學生策劃、組織、協(xié)調和實施的能力。
綜合性學習應突出自主性,重視學生主動積極的參與,主要由學生自行設計和組織活動。特別注重探索和研究的過程。
提倡跨領域學習,與其他課程相配合。
四、評價建議
語文課程評價的目的不僅是為了考察學生實現課程目標的程度,更重要的是為了檢驗和改進學生的語文學習和教師的教學,改善課程設計,完善教學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生的發(fā)展。不應過分強調評價的甄別和選拔功能。
突出語文課程評價的整體性和綜合性,要從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幾方面進行評價,以全面考察學生的語文素養(yǎng)。語文學習具有重情感體驗和感悟的特點,因而量化和客觀化不能成為語文課程評價的主要手段。應避免語文評價的繁瑣化。
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都是必要的,但應加強形成性評價。提倡采用成長記錄的方式,收集能夠反映學生語文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如,關于學生平時表現和興趣潛能的記錄、學生的自我反思和小結、教師和同學的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等。
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更應重視定性評價。學校和教師要對學生的語文學習檔案資料和考試結果進行分析,客觀地描述學生語文學習的進步和不足,并提出建議。用最有代表性的事實來評價學生。對學生的日常表現,應以鼓勵、表揚等積極的評價為主,采用激勵性的評語,盡量從正面加以引導。
實施評價,應注意教師的評價、學生的自我評價與學生間互相評價相結合。加強學生的自我評價和相互評價,還應該讓學生家長積極參與評價活動。在評價時要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促進每個學生的健康發(fā)展。要綜合采用多種評價方式,考試只是評價的方式之一。
根據各學段目標達成的要求,抓住關鍵,突出重點,進行全面、綜合的評價。
(一)識字與寫字
1.漢語拼音能力的評價,重在考察學生認讀和拼讀的能力,以及借助漢語拼音認讀漢字、糾正地方音的情況。
2.評價識字要考察學生認清字形、讀準字音、掌握漢字基本意義的情況,以及在具體語言環(huán)境中運用漢字的能力,借助字典、詞典等工具書識字的能力。不同的學段應有不同的側重。
3.關注學生日常識字的興趣,關注學生寫字的姿勢與習慣,重視書寫的正確、端正、整潔,激發(fā)學生識字寫字的積極性,不能簡單地用罰抄的方式來達到糾正錯別字的目的。
(二)閱讀
1.閱讀評價要綜合考察學生閱讀過程中的感受、體驗、理解和價值取向,考察其閱讀的興趣、方法與習慣以及閱讀材料的選擇和閱讀量。重視對學生多角度、有創(chuàng)意閱讀的評價。語法、修辭知識不作為考試內容。
2.朗讀、默讀的評價。
能用普通話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是朗讀的總要求。根據階段目標,各學段可以有所側重。評價學生的朗讀,可從語音、語調和感情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還應注意考察對內容的理解和文體的把握。
注意加強對學生平日誦讀的評價,鼓勵學生多誦讀,在誦讀實踐中增加積累,發(fā)展語感,加深體驗與領悟。
評價默讀,應根據各學段目標,從學生默讀的方法、速度、效果和習慣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3.精讀的評價。
重點評價學生對讀物的綜合理解能力,要重視評價學生的情感體驗和創(chuàng)造性的理解。根據各學段的目標,具體考察學生在詞句理解。文意把握、要點概括、內容探究、作品感受等方面的表現。
4.略讀、瀏覽的評價。
評價略讀,重在考察能否把握閱讀材料的大意;評價瀏覽能力,重在考察能否從閱讀材料中捕捉重要信息。
5.文學作品閱讀的評價。
根據文學作品形象性、情感性強的特點,可著重考察學生對形象的感受和情感的體驗,對學生獨特的感受和體驗應加以鼓勵。
6.古詩文閱讀的評價。
評價學生閱讀古代詩詞和淺易文言文,重點在于考察學生記誦積累的過程,考察他們能否憑借注釋和工具書理解詩文大意,而不應考察對詞法、句法等知識的掌握程度。
(三)寫作
1.寫作評價要根據各學段的目標,綜合考察學生作文水平的發(fā)展狀況,應重視對寫作的過程與方法、情感與態(tài)度的評價,如是否有寫作的興趣和良好的習慣,是否表達了真情實感,對有創(chuàng)意的表達應予鼓勵。
2.重視對寫作材料準備過程的評價。
不同學段學生的寫作都需要占有真實、豐富的材料,評價要重視寫作材料的準備過程。不僅要具體考察學生占有什么材料,更要考察他們占有各種材料的方法。要用積極的評價,引導和促使學生通過觀察、調查、訪談、閱讀、思考等多種途徑,運用各種方法搜集生活中的材料。
3.重視對作文修改的評價。
要注意考察學生修改作文的態(tài)度、過程、內容和方法。通過學生的自改和互改,取長補短,促進相互了解和合作,共同提高寫作水平。
4.采用多種評價方式。
提倡為學生建立寫作檔案。寫作檔案除了課內外作文外,還應記錄寫作態(tài)度、主要優(yōu)缺點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內容,以全面反映學生的寫作實際情況和發(fā)展過程。
對學生作文評價結果的呈現方式,根據實際需要,可以是書面的,可以是口頭的;可以用等第表示,也可以用評語表示;還可以綜合采用多種形式評價。
(四)口語交際
評價學生的口語交際能力,應重視考察學生的參與意識和情意態(tài)度。評價必須在具體的交際情境中進行,讓學生承擔有實際意義的交際任務,以反映學生真實的口語交際水平。
(五)綜合性學習
綜合性學習的評價應著重于學生的探究精神和創(chuàng)新意識。尤其要尊重和保護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和積極性,鼓勵學生運用多種方法,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多樣化的探究。這種探究,既有學生個體的獨立鉆研,也有學生群體的討論切磋,所以除了教師的評價之外,要多讓學生開展自我評價和相互評價。評價的著眼點主要在:
--在活動中的合作態(tài)度和參與程度。
--能否在活動中主動地發(fā)現問題和探索問題。
--能否積極地為解決問題去搜集信息和整理資料。
--能否根據占有的課內外材料,形成自己的假設或觀點。
--語文知識和能力綜合運用的表現。
--學習成果的展示與交流。
在評價時,要充分注意學生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所采用的思路和方法,及時發(fā)現差異。對不同于常規(guī)的思路和方法,尤其要給予足夠的重視和積極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