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體檢
根據(jù)各崗位招聘指標,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定于2020年11月7日(具體時間、地點與測試成績同時公布,體檢費自理)。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體檢合格人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若有放棄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者,則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已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者后續(xù)考察等環(huán)節(jié)不合格,則協(xié)議自行解除。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人員進入考察。
(四)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xiàn)和應聘資格條件等?疾旆绞綖椴殚啓n案、了解在校期間表現(xiàn)?疾扉_始前放棄聘用,或因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確定為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8.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有不宜錄用為事業(yè)人員的其它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核實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招聘單位多于1個的崗位,按該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考生選擇聘用學校。若同一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相同,以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擇;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也相同,則以報考人員最高學歷高者優(yōu)先選擇;如學歷仍相同則抽簽確定選擇聘用學校次序。
五、其他規(guī)定
1.聘用人員憑畢業(yè)證書和報到證辦理錄用報到。聘用人員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規(guī)定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書的、研究生不能同時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或認證證書不符合招聘要求)、逾期不報到的、不服從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2.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試聘期。試聘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非師范類聘用人員應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3.至少在聘用學校服務滿五年。
4.考試成績等有關信息在考試現(xiàn)場公布。
5.凡提供虛假信息報考的,或教師資格證書為非正常渠道獲取的,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照相關文件嚴肅處理。
6.有以下幾類情況的考生須在反饋資格初審結果時主動告知報考學校,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現(xiàn)場資格審核(面談)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國內第一入境地簽發(fā)的“解除隔離醫(yī)學觀察通知書”,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呈陰性的證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除提供現(xiàn)場資格審核(面談)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考前7天內有發(fā)熱呼吸道癥狀的,須提供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
7.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xiàn)場組織工作,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仍處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人員,不得參加考試!敖】荡a”或“甬行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面試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8.考生應當如實填寫《健康申報表》,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9.我市教育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教育部門無關。
10.本次招聘在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七紀檢監(jiān)察組監(jiān)督下進行。監(jiān)督電話:0574-63938062、63919012。咨詢電話:0574-63919018、63919021。
附件1 慈溪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1年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計劃表.docx
附件2 慈溪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1年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報名登記表.docx
慈溪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