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將上述材料中的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材料提交后恕不退還。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錄用資格。
2.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在招聘過程中及聘用后的任何環(huán)節(jié),凡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四)考試
1.考試時間另行公告通知。
2.符合報名條件的實際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削減擬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
3.專任教師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分值均為100分,考試綜合總分以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合并計算。
4.實驗員、財務專技人員、教學秘書、后勤管理處工作人員、保衛(wèi)處工作人員、黨政辦工作人員、教務工作人員、圖書館工作人員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分值均為100分,考試綜合總分以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并計算。
5.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專任教師、實驗員、財務專技人員、后勤管理處工作人員崗位筆試內容為專業(yè)知識,教學秘書、保衛(wèi)處工作人員、黨政辦工作人員、教務工作人員、圖書館工作人員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面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的知識和技能,專任教師面試根據需要含試講、技能測試等環(huán)節(jié)。
7.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并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面試時對應聘人員進行心理測試,但不計入綜合總分。
8.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在學校人事處網頁人才招聘專欄上公布成績。
三、確定聘用人選
1.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較高者作為體檢人選;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均相同,加試一場面試,取加試面試成績較高者作為體檢人選。體檢人選須根據我校要求到指定醫(yī)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體檢。首次體檢不合格的,于7天內根據學校要求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復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或自動放棄的,將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2.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
3.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因特殊原因不適合遞補的,由學校說明理由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
4.將考試綜合成績、體檢及考核情況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審定,確定擬聘人選。
5.在學校人事處網頁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6.如有放棄聘用資格的,可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工作截止時間另行公告通知。
7.試用期。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報考人員請及時關注我校網站有關考試事項的通知,入?荚嚽罢埾螺d打印《2021年閩江學院公開招聘碩士崗位人員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并如實填寫。同時,通過閩政通APP申領“八閩健康碼”。
報考人員所持“八閩健康碼”須為綠碼、同時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進入考點?荚嚽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須提供考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人員入場和離場均須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試當天報到時因體溫異常(≥37.3℃),經醫(yī)務人員復檢,體溫正常的,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復檢仍高出37.3℃的,須在隔離考場考試,并全程佩戴口罩。請廣大報考人員做好相關準備,并在考試前實時關注屬地疫情防控要求。
報考人員需自覺承擔防疫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咨詢與監(jiān)督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閩江學院負責實施,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紀檢監(jiān)察室的全程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嚴格執(zhí)行保密、回避等有關規(guī)定,對考試中出現(xiàn)的泄密、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問題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面試過程全程錄像或錄音,相應資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備核查。
2.咨詢電話:0591-83761116(閩江學院人事處)
監(jiān)督電話:0591-83761523(閩江學院紀檢監(jiān)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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