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筆試內(nèi)容為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高三模擬試題,分值按高考分值設定(英語不含聽力),由縣考務組隨機抽取一套試題,組織報考人員封閉答題,進行封閉評卷。筆試成績合格者(卷面分值的60%為合格)進入試講答辯階段。筆試成績在嘉蔭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公示3個工作日。
(二)試講。
筆試合格者進入試講答辯環(huán)節(jié),應聘者進行15分鐘試講、5分鐘答辯,試講成績在現(xiàn)場進行公布。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錄取。
九、確定人選
根據(jù)試講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選。試講成績在嘉蔭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公示3個工作日。如試講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按并列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如有放棄者,按試講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十、考察、體檢
由縣人社、教育部門及戶籍地派出所或社區(qū)對進入考察人選進行考察?疾鞜o異議者,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疾旌腕w檢不合格的,所空崗位按試講成績依次遞補?疾旌腕w檢均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因應聘者個人原因放棄被聘資格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報名、考試等環(huán)節(jié)上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按所空崗位試講成績依次遞補。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據(jù)試講成績、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在嘉蔭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為其辦理聘用手續(xù),享受所在事業(yè)單位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期滿后由人社、教育等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在試用期內(nèi)取得教師資格證后,簽訂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蔭縣高中階段學校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二、咨詢電話
嘉蔭縣教育局:0458-2689291
嘉蔭縣第一中學:0458-2622090
嘉蔭縣職業(yè)教育中心學校:0458-2623023
附:1.《嘉蔭縣高中階段學校教師公開招聘計劃表》
2.《嘉蔭縣高中階段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