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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有關規(guī)定,瀘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27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的在職和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相應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學歷以畢業(yè)證書記載為準;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海外留學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應聘者必須已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
4.年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要求,時間計算至2022年8月23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
5.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guī)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聘)用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7.其他不符合引進條件或違反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開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瀘縣教育和體育局三樓人事教師培訓股(瀘縣玉蟾街道花園路205號)。聯系電話:0830-8190144
報名時所需材料:
(1)《瀘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份(需親筆簽字確認)。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附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如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須取得崗位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溫馨提示: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認證請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yè)目錄的,可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第三方專業(yè)認定,認定與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為相似專業(yè)的視為專業(yè)條件合格。
(3)報考者如系市內在編在職教師,需提供任教學;蛩趨^(qū)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見附件3),不能提供的,將不予審核通過。瀘州市外報考者不需要提供同意報考手續(xù)。
(4)本人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1張。
(5)用人單位結合報名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證資料。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主要圍繞公告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進行。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應聘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將由報名后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公示結束后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貫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由瀘縣教育和體育局組織實施,采取按指定題本說課的方式,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面試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面試成績或資格的人員、未參加面試考核的人員、面試成績?yōu)榱惴值娜藛T、因崗位報名人數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人員,不予確定為體檢、政審考察和聘用對象。
(四)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成績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體檢由瀘縣教育和體育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健委《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考核
瀘縣教育和體育局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zhí)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核發(fā)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六)遞補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經研究后,可按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面試考核、體檢、考察、檔案審查均合格的人員,由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通過瀘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招考錄用板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xù)。
擬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xù),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聘用后在本單位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
四、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期間的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參加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時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參加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線距離,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適時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時,請考生主動出示本人48小時內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紙質電子均可)、防疫健康碼(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卡)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掃碼、查驗和體溫測量等工作。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入場;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蚝粑喇惓0Y狀者,不再參加資格審查,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檢測)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請考生提前做好采樣準備,經查驗檢測結果、結果出具時間等不符合規(guī)定的考生,不得入場。
(三)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前7天內有低風險區(qū)[中、高風險區(qū)所在縣(市、區(qū)、旗)的其他地區(qū)為低風險區(qū)]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
1.健康碼或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2.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
3.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前10天內有國(境)外(澳門除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離醫(y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離醫(y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前7天內有中、高風險區(qū)旅居史,正在實施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及居家健康監(jiān)測的考生;
6.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當天,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考生。
注:高、中、低風險區(qū)具體名單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發(fā)布,可通過“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詢。
(五)考生要自覺維護資格審查現場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現場資格審查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不得在考點內逗留、聚集。
(六)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適時發(fā)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若因隱瞞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證明、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無法正常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造成嚴重影響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紀律監(jiān)督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核資格和成績。在考核、體檢、考察、檔案審查中,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蒙哄過關的,招聘單位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已簽約的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參與招聘工作的相關人員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保密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不準弄虛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組織活動。對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招聘工作有關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三)本公告由瀘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政策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聯系電話:0830-8190144(瀘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師培股)。
監(jiān)督電話:0830-8181786(瀘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1:瀘縣教育和體育局公開考核招聘教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2:瀘縣教育和體育局公開考核招聘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瀘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