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zhèn)(街道)中心幼兒園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簡章
因農村學前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根據(jù)《海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海寧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年)》精神,決定于2013年公開招聘鎮(zhèn)(街道)事業(yè)編制幼兒教師45名,F(xiàn)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涉及12個鎮(zhèn)(街道)中心幼兒園,計劃招聘事業(yè)編制幼兒教師45名。具體計劃詳見附件一。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3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2:30;
報名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州東路54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2號樓1樓大廳)。
三、招聘對象、條件
(一)崗位一: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熱愛幼兒教育事業(yè),思想進步,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現(xiàn)在海寧市各類幼兒園從事幼兒教育工作的在崗非事業(yè)編制教師(本簡章發(fā)布之日在崗,應聘人員必須提供招聘簡章發(fā)布之日所在的幼兒園證明);
3.在海寧市從事幼兒教育工作二年及以上,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幼兒園教師《教師資格證書》,二級教師(原幼教一級)及以上職稱,年齡18至35周歲(1977年3月23日至1995年3月23日期間出生),對在海寧市從事幼兒教育工作10年以上,同時具有一級教師(原幼教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放寬到18至40周歲(1972年3月23日至1995年3月23日期間出生)。海寧戶籍(以2013年3月23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為2013年3月23日 。
(二)崗位二: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幼兒教育事業(yè),思想進步,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幼兒園教師《教師資格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幼兒教育師范類畢業(yè)生憑學校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以及學校出具的師范類畢業(yè)生證明材料報名),年齡18至35周歲(1977年3月23日至1995年3月23日期間出生)。海寧戶籍(以2013年3月23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海寧生源(生源地指經(jīng)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四、招聘程序
1. 發(fā)布招聘信息;
2. 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3.考試;
4. 體檢、考察;
5.確定擬聘用名單并予以公示;
6.按照規(guī)定備案或者報批;
7. 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招聘辦法
1.初審:報考崗位一的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薄、幼兒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幼教工作年限和現(xiàn)身份證明公開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進行資格審查,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張,并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
報考崗位二的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學歷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幼兒教育師范類畢業(yè)生憑學校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戶口薄、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幼兒教育師范類畢業(yè)生憑學校出具的師范類畢業(yè)生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公開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進行資格審查,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張,并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
崗位一和崗位二不能同時兼報。
2.復審、應聘名單公示:初審合格的應聘者,持所有資料及招聘單位初審意見到招聘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招聘職位需求人數(shù)與報名合格人數(shù)不足1:3時,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3.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辦法進行,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學前教育綜合知識,筆試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說課和技能展示,滿分均為100分。按說課成績60%+技能展示成績40%計算面試成績,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綜合成績,并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體檢、考察、公示:入圍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幼兒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后,由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考察。體檢或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對經(jīng)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對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分別在海寧市人才網(wǎng)、海寧市教育網(wǎng)進行公示。
5.聘用:擬聘用對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報到后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對提供虛假證明的單位負責人予以嚴肅處理。
2.本招聘簡章由海寧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招聘公告、考試成績、體檢、公示等事宜將在海寧市人才網(wǎng)、海寧教育網(wǎng)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wǎng)上查詢。
咨詢電話:0573-87226129,87223148
監(jiān)督電話:0573-89232899、87225891
海寧教育網(wǎng):www.zjhnedu.com
海寧市人才網(wǎng):www.hnrc.gov.cn
附件:一、鎮(zhèn)(街道)中心幼兒園2013年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計劃
二、工作單位出具的幼教工作年限和現(xiàn)身份證明(樣張)
海寧市教育局
二О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鎮(zhèn)(街道)中心幼兒園2013年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計劃 | ||||
序號 |
招聘單位 |
招聘計劃(人數(shù)) |
備注 | |
崗位一 |
崗位二 | |||
1 |
硤石街道中心幼兒園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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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海洲街道中心幼兒園 |
4 |
|
|
3 |
海昌街道中心幼兒園 |
1 |
|
|
4 |
馬橋街道中心幼兒園 |
1 |
|
|
5 |
許村鎮(zhèn)中心幼兒園 |
8 |
2 |
|
6 |
長安鎮(zhèn)中心幼兒園 |
6 |
|
|
7 |
周王廟鎮(zhèn)中心幼兒園 |
3 |
|
|
8 |
鹽官鎮(zhèn)中心幼兒園 |
3 |
|
|
9 |
斜橋鎮(zhèn)中心幼兒園 |
4 |
|
|
10 |
丁橋鎮(zhèn)中心幼兒園 |
3 |
2 |
|
11 |
袁花鎮(zhèn)中心幼兒園 |
3 |
|
|
12 |
黃灣鎮(zhèn)(尖山新區(qū))中心幼兒園 |
3 |
1 |
|
|
合 計 |
40 |
5 |
|
附件二(要求A4紙打。
證 明
同志,身份證號碼: ,該同志在我園從事幼兒教育工作經(jīng)歷如下:
任教起訖日期 |
證明人 |
證明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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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報考,特此證明。
以上情況經(jīng)我園公示無異議。
單位負責人簽名: 單位名稱(蓋章):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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