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小學教師公告
為適應我區(qū)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需要,充實優(yōu)秀教師力量,經區(qū)委區(qū)政府會議研究同意,根據國家、省、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和《大同市城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小學教師實施方案》,現就大同市城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小學教師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選拔品學兼優(yōu)、德才兼?zhèn)涞慕處熑瞬,陽光招考、科學招考,確保各類優(yōu)秀人才充實到教育一線。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待遇
1、招聘崗位及計劃:擬在山西大學招聘大同市城區(qū)義務教育小學校(全額事業(yè)單位)在編教師共46名,其中語文10名,數學10名,音樂7名,體育7名,美術7,計算機專業(yè)5名。
2、招聘人員待遇:招聘人員正式聘用后,享受所在事業(yè)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3、依據招考標準、考生報名情況和考試成績,經招聘工作領導組集體研究,可對招聘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本次招聘面向山西大學。
報考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奉獻、進取精神,熱愛教育事業(yè),品德端正,愛生敬業(yè)。
2、具有教師職業(yè)所需的職業(yè)道德、綜合素質、專業(yè)技能和表達能力,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
3、具有山西省戶籍。
(二)資格條件
1、山西大學2013年二本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
2、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在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錄用;
3、所學專業(yè)須符合《公告》規(guī)定的各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
4、雙學位大學本科畢業(yè)生須以畢業(yè)證書標明的所學專業(yè)報考。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中有作弊記錄并受到禁考處罰的人員;
2、參加反動組織、集會,非法宗教活動的;
3、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考工作按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初試、面試(即教學能力測試)、體檢、考核考察、確定崗位、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信息、資格初審
①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專業(yè)崗位。
②報名時間:2013年4月18-19日8:00-12:00,14:00-18:00。
③報名地點:山西大學學術交流中心
④報考時考生需填寫報考人員承諾書。
⑤公開招聘辦公室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初審。通過面試、進入體檢的考生由大同市學歷認證部門對學歷真實情況予以認證,由公安部門對戶籍情況予以證明,如有情況不符者,取消錄用資格。
⑥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擬招聘人數的3倍以上,對報名人數不達競爭比例的專業(yè),或報名人數達到競爭比例,但考生綜合考評結果不符合用人單位標準,經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可適當調整比例,擇優(yōu)選拔,寧缺勿濫。
2、現場資格審查
①資格審查的內容
按照報考條件,對報考者的戶籍、學歷、學位、專業(yè)、年齡以及報名信息的真實性進行現場初審,報考者要填寫承諾書,對自己申報的個人相關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發(fā)現虛假信息,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②資格審查須提供的證件、材料
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戶口、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或就業(yè)協議書原件、在校學習情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紅底彩照6張;其他與教師崗位相關的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計算機等級證等證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資格審查和驗證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或冒名頂替者,隨時取消資格。
(二)、初審
1、依據報考人員綜合素質、普通話標準程度、語言表達能力、個人獲獎情況等綜合條件按照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
2、若學校生源及初審未達到招聘標準,經招聘工作領導組集體討論決定,可適當調整進入面試人員的比例。
3、通過資格審查及初審的人員,于面試前一天由領導組辦公室通知參加面試(即教學能力測試)。
面試、體檢、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為選拔優(yōu)秀人才,本次招聘試行“按學科類別設置招聘計劃,高分考生優(yōu)先選擇崗位”的辦法。即:經面試、考核、體檢入圍擬聘用人選的考生,按各學科考試成績排序,高分者優(yōu)先選擇具體應聘崗位。具體方案由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并屆時公布。
5、對面試、體檢、考核考察合格并明確具體應聘崗位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對象,在大同市城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及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要及時查清,以決定是否聘用。
6、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不按規(guī)定時間到崗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聘用條件的,聘用單位可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并報原鑒證機關備案。
六、有關事項
1、本次招聘,在大同市城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統(tǒng)一領導下,由大同市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成招聘工作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2、招聘工作要嚴格執(zhí)行法規(guī),嚴明工作職責,嚴肅工作程序,嚴守工作紀律,堅決制止和糾正招聘中的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在區(qū)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秉承“陽光招聘、誠信考試”的招考宗旨,實行信息公開、程序公開、條件公開、結果公開,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4、本公告在山西大學發(fā)布,由大同市城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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