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河源市龍川縣2013年教師資格證認定通知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3年高校非師范畢業(yè)生到農村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3〕8號)和《轉發(fā)關于開展2013年高校非師范畢業(yè)生到農村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河教人〔2013〕60號)的有關要求,為使高校非師范畢業(yè)生到農村從教持證上崗,決定開展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到農村從教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2013年簽訂了《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從教意向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和往屆暫緩就業(yè)或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非師范?埔陨蠈W歷畢業(yè)生。
二、認定條件與程序
上述人員認定教師資格條件及程序,按照《廣東省首次教師資格認定實施辦法》(粵教人〔2001〕74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普通話水平測試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2.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粵教繼函〔2011〕10號)要求,體檢合格。
3.已補修相應層次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合格證書》,或參加由各市、縣(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的“兩學”培訓并考試合格。
三、認定時間
2013年4月22日至4月30日為網上報名時間(網址:http://jszg.gdhed.edu.cn);5月16日至5月17日為受理申請和開展認定工作時間。
四、收費
1.根據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規(guī)定,由各認定機構收取申請人教師資格考試費240元/人。
2.體檢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兩項收費不屬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內容,申請人應按規(guī)定另行交費。
五、體檢和試講測試另行通知
六、有關要求
1.申請人除提供申請認定的基本材料外,同時需提供與縣教育局簽訂的《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從教意向書》,未提供的不予認定。
2.申請人認定材料由畢業(yè)學校統(tǒng)一報送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結束后,申請人憑畢業(yè)證書到畢業(yè)學校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3.申請人可在廣東省教師資格網(http://www.gdhed.edu.cn)下載《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龍川縣教育局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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