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遠縣2013年從中小學代課教師中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實施方案
為積極穩(wěn)妥解決我縣代課教師問題,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穩(wěn)定教師隊伍,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通過公開考試形式在我縣在崗代課教師中招聘公辦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和有序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招聘范圍:本次招聘在我縣中小學校、幼兒園(屬民辦學校和幼兒園的須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并歸口縣教育局管理)符合條件的在崗代課教師中進行。
2.招聘對象:2013年8月31日前已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中小學教師資格證,在安遠縣任教滿1年以上(含1年),且2012年9月至今一直未間斷在我縣中小學、幼兒園(含縣中等職業(yè)學校、縣教師進修學校、縣青少年活動中心、縣特教學校、縣應用技術學校,以下同)任教的在崗代課教師(含教輔人員,以下同)。男教師年齡在60周歲以下,女教師年齡在55周歲以下。年齡和教齡終算時間均為2013年8月31日。
二、招聘名額
根據(jù)教齡情況分A、B二類,共計180名。按類別組織招聘,各類別招聘名額分配如下:
A類:公開考試招聘60名。從任教10年以上且自2003年9月至今一直未間斷在安遠縣公辦中小學任教(不含在幼兒園、民辦學校任教的時間)的代課教師中招聘。根據(jù)縣政府《關于妥善解決全縣公辦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實施意見》(安府字〔2013〕9號)精神,報考A類的人員必須是2012年11月各校上報并經(jīng)縣教育局審核認定的公辦中小學校在職在崗代課教師名單內的人員。
B類:公開考試招聘120名。從任教1年以上且2012年9月至今一直未間斷在安遠縣中小學、幼兒園任教的代課教師中招聘。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安心教育教學工作;
3.愛崗敬業(yè),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師德高尚;
4.學歷、教齡、年齡和教師資格符合本方案“招聘范圍和對象”所規(guī)定的條件;
5.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②被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辭退未滿5年的;
③受黨紀或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④近五年內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⑤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汀肮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選人原則;按照“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考試、強化監(jiān)督”的指導思想,采取“資格準入、公開選聘、考試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
招聘工作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牽頭,會同縣人事部門、機構編制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在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下共同組織實施。
五、公開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11月7日至2013年11月15日下午5:30止。逾期未報名者視為自動棄權。
2.報名辦法:2013年11月7日至11月9日,報考人員到所在單位報名。中學以校為單位,小學以中心小學為單位(含所管轄區(qū)域的幼兒園)。11月10日至11月15日各單位把報考人員花名冊及報名所需材料上交至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時本人應根據(jù)自身資格條件申報報考類別,每人只能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其中一類報考,多選無效。報考類別一經(jīng)選定,不可更改。各單位要嚴格審核報考者的資格條件,特別是對教齡的審核要貫穿報考者涉及的每個學期,確保符合規(guī)定報考條件后,校長或園長要在報名登記表上簽名以示負責。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②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4張;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④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⑤由曾任教學校和現(xiàn)所任教學校分別開具的2012年9月以來(A類的2003年9月以來)連續(xù)在我縣相應學校任教的證明。單位審核教齡無誤后將工資冊復印件(每年分上、下學期,上學期從3-6月中選一個月,下學期從9-12月中選一個月)一并上交,每份復印件須經(jīng)校長(或園長)和兩名經(jīng)辦人審核并親筆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賬簿是財政所管理的要加蓋當時任教所在鄉(xiāng)鎮(zhèn)財政所公章,財政所經(jīng)辦人要親筆簽名;⑥由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計生辦開具并由縣人口與計生委審定的計生證明或縣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⑦經(jīng)學校審核后的報名登記表;⑧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資格審查: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縣人事部門、機構編制管理部門、財政部門、計生部門和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根據(jù)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審查報考者資格條件。
4.收費標準:按照江西省物價局〔1990〕59號、江西省財政廳贛財綜字〔1990〕58號文件規(guī)定,每人收取報名考務費100元。
5.領取準考證:11月28日各單位派人持考務費收據(jù)到縣教育局人事股統(tǒng)一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1.考試方式:考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閉卷筆試方式進行。
2.考試科目:語文、數(shù)學、教育學、心理學四科合卷(語文30分、數(shù)學30分、教育學20分、心理學20分,合計100分)。
3.考試范圍:語文(安遠縣義務教育學校1-9年級現(xiàn)使用的語文教材)、數(shù)學(安遠縣義務教育學校1-9年級現(xiàn)使用的數(shù)學教材)、教育學(自學考試教材,2001年版,課程代碼:0429,南開大學出版社,主編:勞凱聲)、心理學(自學考試教材,2002年版,課程代碼:0031,南開大學出版,主編:張厚粲)。
4.考試時間:2013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
5.考試地點:安遠二中新校區(qū)。
6.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在安遠教育網(wǎng)(www.ayjyw.cn)和安遠人才熱線網(wǎng)(www.ayrsld.com)上公布。
(三)總成績計算辦法
1.總成績=考試成績+筆試加分。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2.筆試加分。根據(jù)贛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意見》(贛市府發(fā)〔2013〕4號)和安遠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意見》(安府字〔2013〕59號)精神,對農(nóng)村已扎二女戶夫妻雙方及其女孩參加考試的,在其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根據(jù)2013年4月19日《中共安遠縣委常委會議紀要》(第七期)精神,對退伍的大學生軍人參加考試的,在其筆試成績上加5分。
(四)體檢
根據(jù)考生總成績,按各類別的實際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參加體檢人員按以下順序排名確定:①取得教師資格證時間在先的優(yōu)先;②年齡大的優(yōu)先;③獲得國家認可的最高學歷高的優(yōu)先。體檢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贛教發(fā)〔2010〕9號)。體檢在安遠縣人民醫(yī)院進行,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不遞補。
(五)政審考核
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核。政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不遞補。政審考核時間另定。
(六)公示
按照考試、體檢和資格審查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安遠教育網(wǎng)(www.ayjyw.cn)、安遠人才熱線網(wǎng)(www.ayrsld.com)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聘用
公示結束后,對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人員審批表》和《安遠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變動核編申報表》,經(jīng)縣教育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縣政府批準后辦理相關聘用和上編手續(xù)。辦理手續(xù)時須攜帶本人的學籍檔案。
六、待遇
工齡計算、工資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險費繳交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組織領導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財政局和縣監(jiān)察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招聘工作。
八、招聘紀律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行為的,一律取消其代課教師資格及其當年和今后五年縣內所有招聘錄用資格,所缺名額不遞補。相關人員有弄虛作假行為或者協(xié)助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行為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方案由縣教育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797-3729582(教育局),0797-3724030(人保局)。
附件:安遠縣2013年從代課教師中公開招聘公辦教師考試報名登記表.rar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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