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梧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公開招聘簡章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桂政發(fā)〔2014〕10號)精神,及時補充我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加快教師隊伍建設的步伐,根據自治區(qū)教育廳等4個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的《2015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5〕9號)文件精神,我市2015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42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瀼毓_、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招聘范圍
招聘范圍為梧州市市直、各縣(市、區(qū))教育局主管的公辦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以及特殊教育學校,下同)教師(不含教學輔助教師),不包括以上學校管理和工勤崗位人員。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獲得《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尚未認定領到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需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合格學歷。
(二)招聘對象須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所學專業(yè)應當與招聘崗位計劃一致。
(三)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含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保證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否則招聘單位將取消應聘資格)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關于招聘在崗代課教師。2003年6月30日前經縣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聘用并經核定、公示、備案的在崗代課人員,2015年3月30日止未達到國家規(guī)定退休年齡的(具體見《計劃表》招聘對象范圍),可報名參加招聘代課人員專設崗位考試。
在崗代課人員還需持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代課證、教師資格證、所在學校任教證明、縣級以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相關證明材料須在報名結束(4月12日)前提供并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才能報名考試;
(六)招聘條件有時間限制的,計算截止日期以2015年3月30日為界,如:35周歲以下,為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如有戶籍條件限制的,入戶登記時間為2015年3月30日24:00時以前;
(八)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其報名。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上傳本人當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應聘信息準確性負責。有關《考試大綱與說明》等可在報名網站免費下載。
(二)報名時間
2015年3月30日8:00—4月12日24:00。
資格審查。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由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本簡章規(guī)定資格條件嚴格進行資格審查,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不得再修改個人資料,并不得再改報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特別注意是否有年齡、職稱要求,是否有工作經歷要求,是否有戶籍限制等),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承擔。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指定專人并嚴格按照簡章公布的崗位條件,認真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造成失誤從而導致?lián)p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3月30日8:00—4月15日24:00。
(三)交費
報考費通過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統(tǒng)一支付。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的規(guī)定標準收費:考試費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報名費。已交考試費的應聘人員,可于2015年5月5日—5月15日(上班時間上午9:00—11:30時,下午15:00—17:00時)到梧州市招生考試院(四樓),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報名表領取收費收據(不領取收費收據不影響應聘人員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應于2015年4月19日24:00前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處理。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shù)的開考比例不能少于1:3。已通過資格審查且報名繳費成功,對招聘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確因工作急需補缺的,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繳費結束后2天內(2015年4月20日-4月21日)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能開考;確實不能開考的崗位,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將于2015年4月21日24:00前通知應聘人員重新申報應聘崗位。應聘人員可于4月22日8:00—24:0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聘單位于4月23日12:00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帳戶統(tǒng)一退費。
代課教師崗位根據有關規(guī)定按實際報名人數(shù)開考。
(四)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打印
應聘人員繳費報名成功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
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打印時間:2015年5月4日8:00—6月30日24:00。
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是應聘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人員參加筆試、面試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日期:2015年5月9日(星期六)。
2.筆試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3.筆試地點:梧州市區(qū),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照顧加分:少數(shù)民族加3分;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的照顧加分(含少數(shù)民族加分),總分最高不能超過25分(具體加分項目詳見《梧州市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照顧加分表》)。代課人員報考非專設崗位不享受代課人員的照顧加分。
5.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照顧加分
6.筆試成績查詢: 2015年5月25日起,應聘人員可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查詢筆試成績。
7.確定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劃定,并通過梧州人才網(http://www.wzrc.gx.cn/)、梧州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