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建德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對2015年上半年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為建德市的人員(含2011年下半年起參加全國統考取得合格證明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提出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
二、根據上級部門統一安排,2015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市受理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4月7日—4月13日,各申請人登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表中的現場確認點必須填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
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為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不開放。
第二階段為現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4月15、16日,各申請人必須在建德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301室,地址:新安江街道嚴州大道939號,聯系電話:0571-64726675、0571-64735807)辦理材料初審,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有關表格(詳見附件)。
4月20日,由建德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統一組織體檢。
4月28、29日,由建德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進行材料復審并接受申請。
三、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面試時間為5月15日。
四、高中段教師資格申請各申請人在進行網上申報后,根據上述時間、要求到建德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現場確認點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的初審,合格后在4月20日參加體檢。
附件:2015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建德市教育局
2015年3月31日
附件:2015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一、 請考生妥善保管個人密碼及報名號,以便查詢個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網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考生注意: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須點擊“提交”,系統將提示“注冊成功”,注冊完畢。)
二、 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1.現場確認流程
①材料提交:4月15、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申請人隨帶相關材料(下附清單)至建德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建德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301室,地址:新安江街道嚴州大道939號,聯系電話:0571-64726675、0571-64735807)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通知參加體檢。
②4月20日統一組織體檢。
③材料復審、接受申請:4月28、29日,申請人至建德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辦理相關手續(xù)、繳納考試費用(隨帶補充材料)。
三、現場確認考生攜帶資料
(一)、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自發(fā)證之日起3年內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于同一頁A4紙上);
(2)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不得使用生活照或大頭貼,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一張粘在體檢表上);
(6)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申請幼兒教師的體檢表與申請小學初中高中教師的體檢表是不同的)。
(二)、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攜帶資料
1.非師范類畢業(yè)生
(1)身份證、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教育學及心理學合格證書(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fā),自發(fā)證之日起5年內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于同一頁A4紙上);
(2)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不得使用生活照或大頭貼,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一張粘在體檢表上);
(6)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申請幼兒教師的體檢表與申請小學初中高中教師的體檢表是不同的)。
2.師范類畢業(yè)生:
(1)身份證、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于同一頁A4紙上);
(2)畢業(yè)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范生證明各一份(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
(5)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不得使用生活照或大頭貼,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一張粘在體檢表上);
(7)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申請幼兒教師的體檢表與申請小學初中高中教師的體檢表是不同的)。
四、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五、所提供表格、復印材料紙張規(guī)格為A4大小。
六、如申請人系三個學期以上的代課老師,要提供學校證明。
七、聯系電話及乘車路線
(1)聯系電話:0571-64726675、0571-64735807
(2)乘車路線:公交5路車嚴州大道碧江花園站下
八、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認定的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通過杭州教育網(網址www.hzedu.gov.cn)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5月20日左右,認定結果的公示時間在6月5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杭州教育網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